6/8.早上,
在文中路與吉林北路口7:30往中壢工業區,
機車騎士騎過,
一個停在路邊停車格的汽車突然開門,
導致騎士閃避不及倒地,
送醫後腦震盪,
汽車車主不承認他有錯,
附近沒有監視器,
想要問有沒有人有拍到行車記錄
對方說他賠機車費跟醫藥費,請機車騎士賠他修車門的錢。。。。。
作者:
tsolin (lin)
2016-06-11 23:12:00這應該很明確,驕車的錯,不需要行車記錄,開車門本來就要注意後方來車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6-11 23:51:00有報案嗎? 開車門害人摔車是全責,先報案提過失傷害吧。
已在交通隊做筆錄,警察建議自己私下和解不需要到提告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6-12 21:51:00警察當然希望你私下和解,他省事阿你一提過失傷害,他不是被國家罰好幾萬,就是跟你和解而且他開車門就是100%全責,沒那種車門對方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