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6-08-10 01:42:42〔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由市府養護工程進行路平計畫,5日因中油管線埋設工程而開挖
,引來浪費公帑的批評,市長鄭文燦6日會勘責成工務局將中油公司申請道路管挖權利停
權3個月,作為警告。不過,中油管挖後假修復不良造成路面突起、破裂,車輛行經該路
口紛紛繞開,險象環生,養工處今天下午再對中油開罰2萬元,並派員監工廠商把整平的
路面還給用路人。
養工處下午派員到場會勘,並依桃園市道路管線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對中油公司開立
2萬元裁罰書,在路口現場設置交通錐,下午4時中油廠商進場進行臨時性修復,直至晚間
包括回填材料、路面已先修復完成,待明天再進行全面性的銑刨加封,讓路面恢復平整。
養工處強調,中油管挖一再出包,繼裁罰中油公司管挖停權3個月處分和開罰後,市
府會另外研議是否延長其停權時間。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90392
(自由時報 2016-08-09)
作者:
Egiot (安東尼麵包超人)
2016-08-10 01:52:00罰錢罰好少
作者:
jk1982 (真的啦~)
2016-08-10 08:39:00廠商都馬外包,罰二十萬也不會痛,兩萬要幹嘛?
罰少是法的問題,願意開罰就不錯了,天天挖有比較好?
作者:
laurs (喜洋洋)
2016-08-10 11:23:00停權停得好! 應該連包商一併停止接案投標權!其他挖路工程也應相同標準!
包商換個負責人就變新包商了罰太重,半夜偷挖會變非常多
作者:
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
2016-08-10 12:44:00對中油來說兩百萬眼睛都不會渣了 2萬..........
作者:
HBO10383 (KenYu)
2016-08-10 14:35:00有罰就好了,表示市府有在處理,罰多罰少是法律所訂
作者:
Egiot (安東尼麵包超人)
2016-08-10 18:53:00根本不是叫做有罰就好,有罰只是政府做給民眾看,好像有在做事一樣,又可以幫包商脫困,根本兩邊討好包商說:我被罰款了啊!政府說:我罰包商了啊!人民說:政府起碼有罰,代表有在做事,有做總比沒做好結果因為人民的這種想法,苦的還是人民,而且這種情形一點也不會改變
作者: kuominj 2016-08-10 21:48:00
不要再挖馬路了,賠每位市民五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