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場不同所以只能依法行事

作者: huawei50 (浪人劍客)   2016-08-27 10:16:14
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因為立場不同
造成看法不同進而想要的結果不同
你在網拍跟我買東西
我全新的商品寄出
你收到貨拆開包裝發現裡面東西壞了
你依法要退貨退款我能拒絕嗎?
答案是不能的
因為你是依法行事的
即便我舉證我是全新出貨
但你舉證拆開就壞了
中間一切可能損害因素依法由我承擔
還是得依法處置退貨退款
昨天發了一篇關於門口白線停車
看得出來立場兩極
不過試想一下幾個點
1.當初購買房子時是不是有想過門口有白線
所以不用多買車位或租車位了
2.如果有擋到進出,為什麼不申請劃設紅線?
是不是自己也想停放
另外補充說明上一篇文的補述
A.該屋主家中1樓鐵門內的空間只夠停放機車
該白線內空間非常寬大,不致於機車出不來
所以沒有阻擋他們進出問題
B.我沒有垂直停車,我是橫向停車
我沒有討拍呀!而且該住戶的門票也馬賽克了
跟大家討論合法的問題而已
如果情》理》法
那就選立情委員就好為什麼要選立法委員
也是有明事理的大大了解住戶的路霸感
提出來說只是希望大家能有公德心
不用把家門口的白線當成是自家的專用停車格
就有留下方便人跟機車進出的空間了
還需要再做到什麼程度?
他們家人的車一回來要馬上讓道嗎?
呃...我不覺得討拍呀!
而且也沒打算要大家公幹住戶
實際上大家真的知道在哪裡嗎?
看看照片,他們自己的鐵捲門內
空間只夠停放機車
我停的當下還是靠白線較近
所以不影響他們機車跟行人進出
而且幹嘛預設立場說我沒留電話
他們聯絡我的原因大概也是想停自家車
不然何必聯絡我?
而且我上面也第一次要停的時侯
屋主先發制人就要趕我了
第二次屋主沒出現
這樣是希望我去跟誰說我要暫停一下?
如果沒有把門口的車位視為自家的
在不影響到她進出的情況
何必在意門口是不是有停車?
遇見兇狠屋主又如何?
傷我車子就走法院而已...
就說依法了
我要依法睡覺囉!大家晚安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8-27 10:51:00
你怎麼不停附近超近停車場 走路五分鐘 超合法
作者: benetikuto (benetikuto)   2016-08-27 10:53:00
大家都說了,這是互相的問題。你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又何必上來問? 想要大家公幹住家嗎?還把別人家照片都貼出來。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8-27 10:53:00
想省錢被靠北幾句就來討拍 人家嘴你是有違法膩
作者: benetikuto (benetikuto)   2016-08-27 10:55:00
怒噓。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8-27 10:55:00
貪小便宜又嘴不得 你和住戶又有什麼不同同類人 還想讓大家公幹 相煎何太急
作者: vanling520 (焗烤肋排)   2016-08-27 10:56:00
情 > 理 > 法,“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動力,“理”是宇宙自然終極的律則,“法”是人類為了合“ 情”適“理”,而安排出來的人間/社會秩序。法律是人定的,不是天定的!共勉之!抱歉,補噓…
作者: TennisC (兩年多)   2016-08-27 11:09:00
所以你有沒有替別人著想留個電話?
作者: saltvodka   2016-08-27 11:26:00
買賣有契約責任不要亂舉例綠明顯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8-27 11:33:00
住戶嘴巴叫你不要停也沒違法 你想省錢停他門口他貪方便請你別停而已 誰違法了?你比較大 po網公審?自私才是重點
作者: benetikuto (benetikuto)   2016-08-27 11:47:00
歪理一堆
作者: JOGIBA (978)   2016-08-27 12:00:00
看完第一段網拍篇就END了...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6-08-27 12:01:00
你怎知道不是私有地? 有看推文有案例嘛後站路這麼長 你連二次(至少文中二次)停他家門口 故意的?
作者: benetikuto (benetikuto)   2016-08-27 12:03:00
照片是google map的?照片上車子是你的嗎?我在照片上沒看到白線啊?如果不是當時的場景,是可以從照片看出什麼?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6-08-27 12:03:00
依法噓文而已 沒什麼滿不滿意的XD剛剛依法吃午餐 好飽啊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6-08-27 12:09:00
討拍失敗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6-08-27 12:38:00
網拍舉例牛頭不對馬嘴
作者: cospara (貓咪老師)   2016-08-27 13:01:00
先去停一個月再來說自己合法看看
作者: TiffaNova (Ms.栗子)   2016-08-27 13:17:00
举的例子不太相关耶= =,你要停就停啊,只是如果太没3同理心和礼貌,会让人讨厌而已,就像一些恐龙家长一样,3他们也没犯法阿 但行為就是令人討厭..(@@ 抱歉,不知為何變成簡體了..囧)
作者: raistlin349 (Raistlin)   2016-08-27 13:20:00
純噓原po態度
作者: love740120 (克羅)   2016-08-27 13:24:00
感覺像天龍國的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6-08-27 13:32:00
純噓態度!
作者: s123188s (HAN)   2016-08-27 13:42:00
國小的公民與道德不能廢!
作者: yoricklai (Yorick)   2016-08-27 14:07:00
合法不一定合情理,有時候惡法亦法啊!大家看不慣的是你自居「理該如此」的態度。其實只要換位思考一下,今天若是你家門口,你會希望別人仗勢著那些法規而執意要停嗎?而且正如某些網友說的,打個交道、暫停一下、屋主亦不介意,這種狀況下當然最無爭議。但是若是屋主已表明不給停了,你又基於法理精神去挑戰他,這情況我想你本人需要承擔更多的成本。
作者: vanling520 (焗烤肋排)   2016-08-27 14:20:00
原PO讓我感覺是來討戰的...
作者: jazzhuang (嚼籽)   2016-08-27 14:27:00
看第一段網拍就可以噓了
作者: ebssik (怎麼)   2016-08-27 14:53:00
為了幾十塊的事 。讓自己一直不開心 。何必呢
作者: trioneivo (哈巴狗)   2016-08-27 14:59:00
窩看不懂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6-08-27 15:09:00
支持一下。法規範,不要太看重它的效用。事實上很多公共規範本身就不是合理,反生衝突。
作者: sheilarea200 (某位仁兄)   2016-08-27 15:11:00
倒底是要討論網拍退貨還是白線停車啊....
作者: qoo4628802 (風滔)   2016-08-27 15:22:00
你換立場 如果你家門口被卡住
作者: angelafreet (小弈)   2016-08-27 15:24:00
是準備不服來辯?
作者: atommk2 (ATOMmk2)   2016-08-27 15:25:00
安安 加油 有機會再去那戶人家停第三次 支持你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6-08-27 16:38:00
我家是先有房子才有路,我能選擇?既然網路po文給人討論,為何玻璃心發作?大家給你不同的立場想事情,不好嗎?
作者: wallacetop ( )   2016-08-27 16:49:00
唉.....
作者: sk6 (19號的邂逅)   2016-08-27 17:14:00
整體考量,付費停車可省去很多麻煩!
作者: erty1258   2016-08-27 17:39:00
給你拍拍 QQ
作者: tingiy (2375)   2016-08-27 18:26:00
就算馬了 我也能看出是那一排 常經過都可以
作者: suscym (DoDreamEr)   2016-08-27 18:55:00
你是不是住龍岡?
作者: gary71 (gary71)   2016-08-27 19:14:00
我支持原PO本來就有權利把車停在白線
作者: jean0914 (黃阿喵)   2016-08-27 19:29:00
不論哪方唯有即便理直也能氣和的態度才能有雙贏局面,若是理不一定直氣卻壯過頭,就會變成噓文連篇(此文是明顯範例)
作者: lining61421 (泠)   2016-08-27 19:52:00
推文不是有版友提到就算私人的也是會被舖路?就算是公有的好了。對,你合法,但沒公德,也沒同理心。
作者: JUI67   2016-08-27 20:43:00
火車站附近停車格半小時20,私人的一小時30左右,真的很便宜╮(╯▽╰)╭車位很多很好停啊……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08-27 20:48:00
不就是你把人家門口白線當自家停車格嗎
作者: mandy770215 (曼)   2016-08-27 21:27:00
本來覺得沒什麼 但看到這篇想噓你態度推薦你看一下前幾天警察處理停車紛爭的新聞 「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你讓住戶不爽了,所以應該是先道歉。處理住戶的心情。而不是嗆他叫警察。 不然她「不小心」刮傷你的車而你又提不出有利的證據,,那其實吃虧的還是你自己。而且你停在人家門口,還希望對方和善詢問您會停多久? 那你怎麼不會「和善的跟人家道歉」然後把車移開?
作者: love740120 (克羅)   2016-08-27 23:28:00
原po態度可以去台北搭捷運坐博愛座 搭電扶梯站左邊反正不違法^^
作者: vanling520 (焗烤肋排)   2016-08-27 23:45:00
統一站右邊已經取消囉!這樣手扶梯容易損壞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6-08-28 00:26:00
你們不要勸他了,等他遇到兇屋主就知道不是每個人都能忍耐不禮貌的自私傢伙
作者: b5512324 (小路兒斑比)   2016-08-28 01:08:00
純噓態度
作者: rg790 (Kaya萱)   2016-08-28 02:20:00
舉那什麼例 阿不就是討拍失敗還腦羞?
作者: jojo5417 (我是揪揪拉)   2016-08-28 02:25:00
舉例邏輯錯誤,無法類比的兩件事,停別人白線又不花錢買東西要錢,再來在此說明已非中壢版事務囉剛好外頭作工程我沒辦法睡但腦子不清醒,明天再處理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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