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elian (caelian)
2016-12-24 11:53:38可能有人看標題覺得我殘忍…
但是這真的非常危險
因為我現在是去桃園工作
騎車是從文中路接大興西路
在大興西路跟國際路交叉路口
有經過的都知道
那裡會分左轉直行三道
中間一道機車專用道
右邊一道往國際路右轉道
這邊有非常多人會發傳單跟賣玉蘭花
然後綠燈他們要走回馬路前面機車跟右轉道中間一塊三角地帶
他們就開始走在機車跟右轉道中間
因為中間還有裝防撞桿
基本上他們就是走在機車道上…
而且還會並排!!
說真的 那個機車道已經不算寬了
他們人走在上面機車要過真的很怕尻到他們
請問這樣可以跟警察檢舉嗎?
還是另外有管道可以檢舉…
作者:
afg73263 (afg73263)
2016-12-24 12:23:00他們發海報的應該都是弱勢族群 一天工作7小時 薪資才$700~800 因為他們找沒頭路 所以才會做這行業 希望原po 高台貴手吧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4 12:35:00你覺得他們會先被撞死還是餓死
神邏輯 有困難就可以違法就對了?跟警察檢舉吧 記得打110才有效
作者: haklim (haklim) 2016-12-24 12:50:00
玉蘭花集團?
作者:
watee (watee)
2016-12-24 13:17:00曾起步左邊車縫躦出發傳單人。差點撞上
作者:
snow1021 (jerrylee自作多情)
2016-12-24 13:36:00我認同檢舉。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6-12-24 13:44:00
如果擔心危險又怕生計 應該有其他方式 不是只有檢舉 看不見是最容易的不作為
作者:
xx66 (你不知道的啦)
2016-12-24 13:45:00呃同理心不是這樣用的吧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6-12-24 13:46:00
想到潑水議員
作者:
lovecuha (Kakami(負能量賢者))
2016-12-24 14:29:00很兩難的決定啊,真的滿危險的。
作者:
sharok (瘋)
2016-12-24 14:31:00某樓需要多一些同理心 現下未必你想找工作就有工作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4 15:49:00除了發傳單這種日領的工作外 還有其他可以做的工作嗎
作者:
caelian (caelian)
2016-12-24 16:14:00我知道他們都有困難 而且可能無法正常找一份工作 但是臨時工有很多種 請問這種的萬一發生事情 有雇主會幫他們嗎…我想應該基本沒有吧…
讓我夢到某年內壢交流道,發傳單的小弟,在快車道上被撞成植物人,兩個家庭破碎。同理心應該用在正確的地方吧?
作者:
ivn0572 (做人不應該是這樣的)
2016-12-24 21:54:00某樓比較需要多一點腦袋,不是你沒工作就可以找一份製造別人困擾且違法的工作
作者:
jk1982 (真的啦~)
2016-12-24 22:32:00應該去檢舉業者,給這麼少錢叫人去博命
作者:
kwinner (天花æ¿)
2016-12-25 01:44:00依法行政 謝謝法律怎麼說就怎麼做弱勢的人因為家境可憐就被允許做不合法的事情是合理的嗎?印象中 有遊民雜誌 後火車站遊民剪回收資源可以換宿
得饒人處且饒人,有時間你可以去檢舉闖紅燈,酒駕等等。會救更多人!
作者:
kwinner (天花æ¿)
2016-12-25 15:06:00我不會去檢舉,真正會去檢舉的人很少吧!很麻煩耶鍵盤嘴ㄧ嘴別認真,誰會真的去做這些啊!
作者: crinki (熟女姐) 2016-12-25 17:49:00
檢舉業者可以啊 可是真的有了年紀的人 不挑工作 現領時薪就這種多吧
這也是我每天上班必經的路段!真的很危險!!!假日人更多...還邊走邊聊天
作者:
rea1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2016-12-26 16:16:00如果可以待室內,有人會想做這?別不懂人間疾苦
作者:
caelian (caelian)
2016-12-26 17:53:00好像很多人都覺得這樣不對… 請問他們走在那裡 萬一有人撞到他們 這樣責任該歸誰?我也是看了很久 看到滿多危險畫面才決定檢舉的 現在你們說幹嘛檢舉 等發生事情了 你們會不會又說為什麼不檢舉
不懂人間疾苦 我笑了 一堆臨時工缺人 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作者:
kind1990 (健康的膝蓋)
2016-12-26 22:04:00你檢舉是檢舉到發的人,不是公司。記得10年前去發過同路段,當時一天行情大概800~1000那個每天都會有人報,好像還限名額。總之你檢舉了傳單公司跟建設公司不痛不癢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