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能不能在這邊問..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好不容易跟房東拿到所有資料在上星期四(8/16)再次送件到建管處後
在這個星期二(8/21)打電話詢問進度
問了之前的承辦人員A
承辦人員說是交由另一個承辦人員B
但是承辦人員B這禮拜受訓
所以都不會在
必須要等到受訓結束
之後拜託承辦人員A
A說看能不能把案子轉過來做
後面好不容易承辦人員A幫我們做了
但是遇到一個問題
在7/26號的時候
桃園市政府有修正管理辦法
第三條第六項
http://law.tycg.gov.tw/NewsContent.aspx?id=1859
我們要做貓旅館(屬於動物收容)
必須申請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後才能得到建管處開立我們可作為G3類組使用的證明
但是公共安全申報裡面的條件必須要有營業登記證才能申辦
然而我們行號申辦的順序是
建管處核發G3證明->動保處核發許可證->才能申請營業登記證(因為營業項目類別的關係所以需要寵物業許可證)
所以我們全部卡住..
問了之後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公文才下來
店面裝潢都好了全部都在等
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店面又是租的
目前都一直在燒錢..
請問各位大大
我們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