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0:13:26中壢板看不到食記啦!!!
本次板規修訂簡稱東蛙條款
或稱dong1104條款
以下簡單懶人包
板友dong1104 身兼hotel板主
自稱東蛙 知名部落客
在hotel板發了篇葉味濃的不行文章
https://www.pttweb.cc/bbs/Hotel/M.1596945616.A.B08
板友詢問是否業配文
但dong1104各種閃躲+瘋狂跳針
惹怒板眾被噓到X5
嚇的dong1104趕緊濫權鎖文止血
之後小弟我發了質(備)疑(份)文
https://www.pttweb.cc/bbs/Hotel/M.1597277736.A.2A4
又被dong1104球員兼裁判刪除
標準掩耳盜鈴
之後遭另一板主flywan抓包果然業配
判決dong1104水桶90天
遲來的正義
嗯~ 接著大家都知道了
搜尋一下dong1104文章就知道
過半以上文章都散發濃濃的葉味
現在又搞爛了中壢板
真的han蚌呢dong1104
有你的0.0
作者:
love0504 (中壢方文山)
2020-08-25 10:22:00原來是這樣哦==
作者:
iiyu (面對!)
2020-08-25 10:46:00常常複製網宣,成為沒有靈魂的介紹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0:51:00也可以a一下板上firetfd119大的質疑文這個dong1104真的很誇張請大家善用手機黑名單功能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20-08-25 10:56:00查一下dong1104食記文還蠻多篇的 o_o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20-08-25 10:57:00東蛙,呵呵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0:57:00坦白講 他在中壢板很多文章應該是可信的特別是平價小吃類畢竟他應該是生活圈在中壢但其它的我就不敢說 還有一堆旅館住宿文其實看內容大概就知道一般文章就比較輕描淡寫有的文章就非常刻意討好吹捧畢竟業者會審文啊0.0業者都付錢了 當然希望有一點篇幅字數等還有一堆細節跟優點
作者:
womandddd (Be Myself)
2020-08-25 11:02:00東X的不是大家都知道是業X文了?剛快速看了一下這篇住宿文,反而覺得還好?有的食記更誇張?
他的有些是可以參考,只要不是浮誇的應該都行浮誇的那種就自求多福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1:06:00我覺得業配沒關係 老實承認又沒什麼假裝自費才是最最噁心這篇住宿文被噓原因是那間剛開幕問題一堆去住的評價明明很都很差也可以a一下板上firetfd119大的質疑文他粉飾太平就算了 還瘋狂跳針 有身兼板主當然讓大家不爽
作者:
cacao (巧克力)
2020-08-25 11:10:00他以前就被永久水桶,後來特赦被放出來,可以再關回去嗎
版主還不出來處理也是蠻狂的,看看這幾天文章剩下什麼
原來是有這件事 想說他在中壢版貼多久了怎麼突然出手處理
作者:
derekQQ (å°å“ˆå“ˆ)
2020-08-25 12:45:00看了很久,版主以後會不會也被投票卸任。一直循環下去,這個事件會不會也變成羅生門。
作者:
defective (defective)
2020-08-25 16:09:00他的推薦我的當濾雷指標。收錢葉配還在推文中攻擊質疑的網友,這點真的是我反感他的原因。
作者: robbieulb (羅比嚕比) 2020-08-25 16:10:00
哈哈哈感覺大家都不喜歡他欸
作者:
larle (岌岌å¯å±)
2020-08-25 16:51:00老實說我覺得d大文章沒問題 問題在於態度他絕對有不是業配的心得文, 推測應該也有業配文通常從用詞還算能分辨 問題在於如果是業配被質疑就會開始顧左右而言它 不斷打太極 有些板友因此以為他篇篇業配 於是在不是業配的文章裡也質疑他業配 這時他就會很快速地出來澄清 要人道歉 這態度會讓人反感如果真心得就真心得 業配就老實說 未必有那麼多人反感板上也不是每個寫廣宣跟業配的都那麼被大家質疑Hotel板的文章也是例證之一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7:03:00推larle大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7:32:00同意wallacetop大他一些平價小吃類其實算中肯
看了好幾次戰役 他還是有原則的 有葉絕對不會說沒有
作者:
oc4r (4444)
2020-08-25 17:34:00反之葉味濃厚的疑似假食記也很明顯
我是滿敬佩的 一般人可能會直接說沒有 賭你抓不到證據但是他從來不願意選這條路
如果拿平價小吃的寫法去給業主看,會被退貨收不到錢其實不反對業配,尤其食記之類的,說不定該店有些特殊配材不是一般消費者可以知道的,如什麼天山雪雕奶還是一百零八種珍貴辛香料等等,都是需要靠業配介紹才會知道。承認業配很難吧吧吧,也有可能業主不想被人知道有業配
作者:
derekQQ (å°å“ˆå“ˆ)
2020-08-25 19:33:00其實看d大美食很久了
作者: asdf70044 (A7) 2020-08-26 11:34:00
有看到 業配文與代言,皆須標示「商業合作」
作者: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20-08-26 12:29:00公平交易法 規定必須註明 因為網路業配也是屬於薦證廣告的一種 廣告主之間有利益關係,就有公開揭露的必要如果被蒐證檢舉 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公平交易委員會可命其停止、改正這類廣告行為,並處5萬至2500萬元的罰鍰。我認為不管地方或消費性質版 法律這樣規定就必須遵守吧~有業者的確為了流量的關係 希望部落客不要標註業配被發現除了被違法檢舉(業主+部落客)外 粉絲也會轉黑粉
作者:
dingdong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
2020-08-28 21:17:00難怪他po的都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