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tw00176060,對中壢板主wild2012提告

作者: firecat245 (a咪)   2021-03-02 23:49:29
原帳號今天被水桶,用小帳號po
大家好,小弟是tw00176060本人
因為喜歡充實自己,及跟同好交流,常會揪一些英文口說等之類的聚會。大概運作了5年
,不曾涉及絲毫的營利行為
今天因我發了一篇讀書會揪團的文,被中壢板主wild2012水桶一年 + 劣退
我發的文是這篇,板主很快把我懲處並刪文。不過網站有自動備份
https://www.pttweb.cc/bbs/ChungLi/M.1614673588.A.57C
板主wild2012在公告提到,他說我PO的文有「招收會員的嫌疑」,然後不經查證,就用他自
己的猜測來定罪,高速把我送桶。並且是很蠻嚴重的一年 + 劣退。不過我卻完全看不出營
利行為的文字在哪,反覆看板規2.4,看不出哪裡有抵觸?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14676366.A.1F5.html
我揪的股票讀書會,StudyGroup板很多,蠻常見,只是因我在中壢辦,找的是中壢同好
,所以我在中壢板PO
後來我想到可能被板主惡意針對的原因了,大概半年多前,板主wild2012,曾在我揪的一篇
文底下,用不友善的語氣留言嗆我,他未經證實就說我是直銷。當時不知他是板主,加上語
氣頗引戰,所以蠻不爽,我就回嗆他。他可能就記恨到現在?重點是我回頭一查,發現我
半年前跟他起爭執的文,竟也被刪了,不知是否要刻意消滅證據
不過網站一樣有自動備份這篇被刪的文
https://ptttaiwan.com/ChungLi/1UrX15Wl
我偶爾會逛中壢板,知道wild2012這板主有很多爭議,也被板友提過要罷免,但沒想過他為
了個人情緒,為所欲為到這地步。誰反對他,或他不喜歡你,就可以弄個模糊理
由把你送桶一年+劣退?
中壢板是很多桃園人的網路生活重心,管理者不客觀、中立,把PTT中壢板當自己後
花園。這造成什麼效應?板友要在中壢板混、PO文或幹啥,就要先舔板主,不能得罪板主?
因為他會盡可能不留痕跡的用板主權力把你解決掉?
加上一些刑法的點,所以我去吉板主了,至於刑事罪名是哪些,有點法律敏感度的人應該猜
到,罪名當然不會是
送桶這種簡單事。這是我的第一步,接著會有更多動作。估且不論我自己,單純為了讓中
壢板有個更開放的風氣,有板規但不是濫用板主權力的環境,我都該去吉。畢竟中壢板也幫
助了我許多
我知道我揪團的性質,偶爾會讓沒興趣的部分板友看得煩,不過在合乎板規及頻率間,我還
是有盡量拿捏平衡,請包涵
附上今天的報案證明單。順便跟板友普及一下新知,這個月開始,三聯單正式取消,以後一
律改用報案證明單
https://i.imgur.com/V6v0PGR.jpg
作者: Boxun0404 (walk by)   2021-03-03 00:06:00
看不出來有誹謗或侮辱啦 不要只諮詢免費的古狗律師欸
作者: mom213 (mom213)   2021-03-03 00:14:00
A關鍵字-讀書會 嗯 我挺板主
作者: pro0op30   2021-03-03 00:17:00
等判決完一次po完好嗎
作者: commom (夏天)   2021-03-03 00:17:00
講實在本就不是多大的事,硬是要把自己拉到道德制高點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21-03-03 00:18:00
.....
作者: commom (夏天)   2021-03-03 00:19:00
扯上什麼自由也太高大上的理由了,從以前徵人文裡這種刻意裝高深、扯大義旗幟似乎也不是第一次?
作者: wallacetop ( )   2021-03-03 00:27:00
版主水桶你我是覺得重了些,你可以找小組長申述。這樣提告會不會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21-03-03 00:29:00
帳號能這樣借嗎除非威脅你人身安全或誹謗你之類 這樣就告很浪費資源
作者: kimisky (kimi~)   2021-03-03 00:34:00
你可以申訴.....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浪費資源嗎...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1-03-03 00:40:00
不錯阿讓這兩個咖互咬,舒服
作者: MiLUu (負面LU)   2021-03-03 00:41:00
還有空吉..生活一定很清閒 羨慕
作者: iiyu (面對!)   2021-03-03 00:53:00
短線交易財富迅速累積,不錯呀
作者: CO2 (吸嘔吐)   2021-03-03 01:05:00
股票讀書會 呵呵 好奇是股票書本的讀後心得?還是股票的市場分析討論?
作者: waterfully (據說暱稱越長 字數就越多)   2021-03-03 02:14:00
這提告一定被檢察官打回來 不可能起訴啦告刑事就更誇張了 到底要用哪條去告?
作者: CS0000000000 (喵老師ASMR)   2021-03-03 02:25:00
一定吉不成,想多了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2:31:00
提告是你的自由啦,ok的,會不會成就另一回事,雖然w版主有他討人厭的地方但我也不太贊成這種性質的讀書會發文在這裡然後,呃,被水桶還開分身發文通常還會被視為鬧板再被捅,但我剛剛幫你看了這個版沒有這個規定,你若再被捅應該可以申訴。一碼歸一碼,你覺得不公,該做的是去組務反駁判決我覺得不是提告啦。基本上這邊討厭他的算多啦我不太看到有人舔他,若硬要算也是堅決反民進黨的那幾個政治狂魔而已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21-03-03 02:52:00
確實禁一年真的有點久,希望板主出面協調一下
作者: pp771017 (橫艾釣魚版)   2021-03-03 03:06:00
我也認為 水桶很容易 申訴麻煩,是我我也懶得申訴,但真覺得提告沒必要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21-03-03 03:10:00
愛記仇和引戰不是人盡皆知嗎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21-03-03 03:33:00
他又沒明確招收收費會員,股板分享標的連建議價格都有也沒被桶,原po哪裡有問題,真的看不懂。不過啊,借他人id發文有沒有違法站規?承認是自己的小id可能還沒事
作者: pj110000 (fwfwbwnbn)   2021-03-03 03:42:00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4:47:00
借帳號應該是違反站規會被站務停權這個帳號,一個人可以合法擁有五帳號,但不能借用或共用。先幫你朋友gg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3 05:14:00
你什麼讀書會不好揪,硬要揪股票?你可以去股票版揪喔!版主其實是怕大家受騙,因為股票這種跟金錢利益有關係的事情,不論你多單純,你要單純的用讀書會包裝,其實很牽強。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5:20:00
爬文看自介說是財務相關然後又有經營公務人員的line群組,覺得複雜@@,而且在這邊徵什麼自信邏輯英語讀書會也有兩三年了,怎麼沒有半個版友出來幫你站臺說話之類的?最近才變成股票的……題外話,若以政黨取向w應該會跟你蠻一致的啊然後我也有爬文看到w已請辭。也想聽聽參加過的人講一下裡面到底在幹嘛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21-03-03 05:39:00
我看了一下 為什麼開讀書會要佔別人餐廳的空間兩小時呀環遊七大洲的連包廂都租不起嗎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21-03-03 07:51:00
我覺得提告太過了,浪費社會資源,這種事申訴小組長就夠了
作者: w1230319 (天帝劍頓戰幻舞)   2021-03-03 07:52:00
分身帳號還敢貼文啊==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7:56:00
嗯…應該是會被檢舉啦,畢竟你一開始是說是借朋友帳號,這帳號會被組務檢舉註銷,掰因為這帳號有在男女版發文過,看起來是女性在使用,然而t版友是生理男性,這方面就……不是同一人,共用帳號是違反站規的,這帳號確定掰掰
作者: lalalahu (<( ̄︶ ̄)@m)   2021-03-03 08:06:00
提告是權益,但浪費司法資源就科科
作者: wallacetop ( )   2021-03-03 08:08:00
不是跟朋友借的??結果又改小號。哈哈哈,朋友帳號等被砍
作者: Snowyc (一色。)   2021-03-03 08:09:00
推你的積極行動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8:15:00
不管是借用的還是多人共用都會被砍,你不要發文或是用自己真的分身發文就沒事,不管你現在說是小帳還是借用都gg
作者: iconicotrico (Agro)   2021-03-03 08:19:00
白板皇都能安全存活繼續支配 站規是看背景的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08:26:00
也對啦,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檢舉,要小組長的資格有尋田水或是誰去叫小組長檢舉帳號部才會取消。建議版主可以通報組務去ID_Multi板按流程跑
作者: gn00093006 (深藍永恆)   2021-03-03 08:43:00
其實就是你們的私人恩怨不用講的好像自己有多偉大是為了版上風氣
作者: higoodman (方方黃黃)   2021-03-03 08:54:00
時間好多,羨慕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21-03-03 09:01:00
你可以申訴小組長,之後就可以提罷免 大家都開心而且你收到水桶信 裡面應該有一段此乃本站與您之民事關係,水桶或暫停發言設定、刪文設定、退文設定等,乃本站依民事契約終止部分原先無償提供予您之服務,板主所為此類設定非為無權或無故,應無由成立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3 09:12:00
刑法個鬼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1-03-03 09:16:00
版主會不會覺得這篇是繼續打廣告==
作者: kevin75218   2021-03-03 09:40:00
哈哈哈
作者: awaken (天下車行一般黑)   2021-03-03 09:45:00
這裡也有熱鬧可以看?
作者: JOGIBA (978)   2021-03-03 10:08:00
支持啦支持,其實還真蠻羨慕你有錢有閒搞這齣的
作者: e04bank (上海生姦湯包)   2021-03-03 10:50:00
置板凳看戲,老闆雞排準備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21-03-03 10:59:00
水桶期間開小號可以連桶你知道嗎?不去申訴還發文就好像你違停被警察抓不申訴 反而開記者會說警察執法過當智商低就不要來中壢版鬧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11:18:00
我第一段推文就跟他暗示說會說一般這樣亂被連捅了要不是w版主怕事直接辭職,如果是經驗豐富的R版主一定讓他帳號被砍再加重桶刑畢竟這f帳號之前發言又問經痛又問生小孩的不可能是男生阿
作者: MGou (M哥)   2021-03-03 11:24:00
雞排一份60 綠茶 一杯20 賣起來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11:25:00
60好便宜,跪求地點
作者: vion321 (雨,何時會停呢???)   2021-03-03 11:39:00
不辣G排一份 綠茶熱的少糖一杯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21-03-03 11:47:00
股票就是有價證券,標題自己也打分析聚會,不就剛好符合版規2.4的有價證券分析,還是我理解錯?
作者: w1230319 (天帝劍頓戰幻舞)   2021-03-03 11:56:00
只能拉板凳坐好看戲ㄌ!這篇不能刪,最好要直播開庭現場嘻嘻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1-03-03 12:12:00
版規2.4不是針對交易和轉讓嗎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12:12:00
偵查庭就會被駁回了,w搞不好可以誣告賺一筆
作者: baopig (Dayum!)   2021-03-03 12:14:00
看了以前的文 覺得你就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21-03-03 12:16:00
這種應該就是偵查庭 講一講就沒了 不會到法院那邊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3-03 13:18:00
可憐 借帳號要被砍了
作者: awaken (天下車行一般黑)   2021-03-03 13:42:00
板主請辭,縮了?
作者: wallacetop ( )   2021-03-03 13:50:00
誣告若成立,原po反而麻煩。不能假釋不能罰鍰,會入獄的。檢查官會大人大義,直接退訴吧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3 13:53:00
誣告還可以做社會勞動不會直接入監啦而且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立。雖然很多濫用司法資源的人真的很煩
作者: babufong (嗶嗶)   2021-03-03 13:58:00
先不管板主那邊怎樣,反正帳號被砍機率很高啦
作者: liuedd (~柳橙~)   2021-03-03 14:19:00
你可以先多告一條被砍帳號了嘻嘻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21-03-03 14:35:00
誣告哪有那麼容易成立,刑法第169條看一下。
作者: seem (seem)   2021-03-03 14:40:00
沒有一定要他成立阿,就學原po一樣告告看而已,自業自得
作者: CO2 (吸嘔吐)   2021-03-03 14:51:00
蠻羨慕還能因這小事 有閒暇吉人 年輕真好
作者: raistlin349 (Raistlin)   2021-03-03 15:13:00
是要吉什麼點?還真讓人搞不懂然後原帳號水桶還用分身大喇喇PO文…被人檢舉到站務那邊你兩個帳號都要說拜拜的好嗎?
作者: wewe10112 (xenoalien)   2021-03-03 15:41:00
笑死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1-03-03 16:14:00
版主下台+桶爆原PO應該是最圓滿的結局了
作者: royant399 (北海道水獺)   2021-03-03 16:25:00
要把這種私人恩怨無限上綱,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3 20:53:00
你484聽了律師的什麼話…
作者: pbs1004 (來自嘿樂的瘋豬)   2021-03-03 21:01:00
這咖不意外啊 讚啦 支持你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21-03-03 21:21:00
應該是沒有請律師才會認為有得吉吧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21-03-03 21:21:00
哈哈哈 開放交易文啦
作者: rea1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2021-03-03 21:30:00
這篇也可以水桶了,是要閒聊啥,擺明就是私怨浪費版面
作者: higoodman (方方黃黃)   2021-03-03 21:32:00
覺得這進到OO庭後就是被洗臉,記得上來更新後續
作者: tingiy (2375)   2021-03-03 22:57:00
我太晚了 還有位置嗎
作者: knml (法師)   2021-03-03 22:59:00
提告?不是吧,先尋求正常程序才對啊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03-04 11:01:00
拔草測風向
作者: A10JQK (<(  ̄︶ ̄)/(〒﹏〒O)!!)   2021-03-04 13:54:00
告贏了再來吧。心裏有鬼?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4 14:28:00
請問你是要告哪一條?把你劣退水桶刪文是可以告哪一條?妨害名譽?恐嚇?誹謗?妨害秩序?你沒有一條告得成,而且誣告是一定會成立的,7年以下喔!你好自為之,不要搞東搞西的弄死自己。如果不小心遇到不爽你浪費司法資源的檢察官,他一定起訴你。
作者: david0426 (Damn鄭哥)   2021-03-04 15:29:00
就是用錯版規吧 是說你是告妨害自由還妨害名譽 我看也只有這兩種能告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21-03-04 16:25:00
感覺強制罪是有機會的 限制你言論自由
作者: AgentZero (特務零)   2021-03-04 17:55:00
z告怎麼一定成立解釋一下好嗎?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1-03-04 20:27:00
那之前八卦版砍帳號的不知道不知被告幾次 比這誇張
作者: M1006 (M1006)   2021-03-04 21:27:00
自承分身 還不送帳號部連分身一起桶啦 這篇文章都多久了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4 22:25:00
強制罪更不可能成立,哪來強暴脅迫,不要自以為很懂刑法亂解讀就去提告好嗎?偵查單位無法專心辦真正危害社會的大案子,專心處理這些私人恩怨,有時候連刑法都完全無法適用就告的案子就飽了。真是嫌桃園地檢不夠忙欸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4 23:09:00
我激動?我好言相勸,你回文一直亂小亂丕!不知好歹,講真話給你聽啦!不爽膩?好自為之啊,你亂告真的會成立誣告,沒騙你,也沒有嚇你,成熟一點,對你對大家都好,股票,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吸收成員,沒有人會知道你是乾淨的還是詐騙的?不爽你可以申訴,但提告就很扯,你真的會變成誣告。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1-03-05 00:11:00
省省吧不可能誣告的,不然哪這麼多訟棍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5 00:23:00
誣告認真來說,難成立是主觀要件問題,所以真的也沒那麼難成立…雖然之前也罵過wild,不過這裡建議前版主可以copy這篇文章當未來的舉證啦:)能提升台灣民主言論自由的素養,我想前提是台灣人民的法治觀念要好一點啦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5 03:33:00
不要自己胡亂給別人下註解,營利是你說的,我什麼都沒說,我也不知道你是哪來的自信自以為可以任意告刑事罪名,顛覆我三觀。回B大,司法實務上很多案例只要不起訴,檢察官覺得事件擦不到邊,你告誣告是會成立的,不要以為誣告很難,一切都看檢察官和法官的自由心證而定。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21-03-05 13:50:00
你媽啦 最好誣告是會成立啦!!!胡亂講一通bettybuy: 法治觀念要好一點啦還他x的司法實務勒~~~看了就吐血 歐北公三小 "很多案例不起訴就會變誣告喔"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5 14:23:00
罪業深重的人,要趕快回頭是岸,不然會墮入金剛無間地獄受苦。回樓上,法院不是你家開的,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是怎樣?不懂不要自以為。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21-03-05 16:30:00
你才是不要自以為勒 你有種去法律版問看看 甚麼是誣告亂七八糟 不懂在那邊胡講瞎講一通出家人不打誑語 我看你誑語倒是打很深 還在那邊無間地獄去也是你去
作者: fiona79 (達文西密碼)   2021-03-05 17:01:00
不要哈囉亂造口業,level很低好嗎!地獄當然是你去啊,不要惱羞給我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21-03-05 17:04:00
胡亂講一通 就沒口業 level是高在哪裡?你有種就說「我對誣告罪100%清楚」給我看在這裡裝神弄鬼 不懂就開口 還用詞彙顯得很正確 該當何罪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1-03-05 18:39:00
跟小組長申訴就好了 去提告很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03-05 18:45:00
某h的餌等級太低了的吧不要吵架好麻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21-03-05 20:07:00
錯誤就算了 還要說些詞彙顯得正確以取信於人 看不下去!還司法實務勒 哪一國的司法實務 大陸的還台灣的?還在那邊裝高尚 用詞文雅就能滿嘴胡謅、怪力亂神?僅憑用字俗雅就論人高低而不辨真假 此等眼光 才是低俗
作者: Haine (wee)   2021-03-06 20:47:00
不講還好,一被檢舉被抓九個帳號欸原po,被砍被退註應該一堆血流成河阿:#1WGsHQBA (L_TaiwanPlaz)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21-03-07 01:25:00
不想罵人而已,這種丟人現眼的法律觀念還想告補一個推,腦袋不清噓錯人了
作者: chihken (8sa6jtxny3)   2021-03-07 14:03:00
我還沒上車啊 來得及嗎
作者: Haine (wee)   2021-03-07 23:18:00
宣判了欸,恭喜無罪出桶。但是這個帳號應該還是會被砍
作者: deathmark (正港台灣味)   2021-03-08 02:20:00
你脫褲子要不要公告大眾啊? 拉完擦乾淨了一次po啦
作者: seem (seem)   2021-03-12 18:01:00
看到判決了,雖然出捅但被站長砍帳號+停權六個月,就勸你申訴就好了,不要借帳號貼文,想知道後面法院如何#1WIoUqLz (ID_Mul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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