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作者: venomous   2024-02-22 00:17:19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84904
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讓對方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2024/02/21 12:0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不滿前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於臉書PO文嘲
諷其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對徐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判鄭敗
訴,今二審改判徐必須賠償15萬元。對此,鄭運鵬表示,必須讓對方經由司法付出代價、
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鄭運鵬指出,多年以來,他的辦公室主任也很難理解,他為什麼對這些涉及個人侮辱、恐
嚇的發言,以及網路留言堅持質詢、提告和上訴,他是期待台灣法治對於「言論自由」在
每一個個案中逐漸找到分寸和界線,不能讓國人誤以為「公眾人物就活該」、「在網路發
言就無罪」、「匿名帳號就不用負責」。
鄭運鵬說,民眾黨及其黨主席柯文哲並沒有好好看待發言人的社會責任,以為攻擊他人可
以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言論免責,「我認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
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此外,對於一審認為徐千晴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判決還指願所有因他人言論所苦
者「離苦得樂」,鄭運鵬再度反擊表示,一審「自以為教忠、教孝的假道學」可以超越證
據和法律的法官見解,「我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檢討,這種的法律見解不是清高,是脫離法
治莫名其妙。」
作者: higoodman (方方黃黃)   2024-02-22 01:21:00
一審這風格好熟悉,該不會同一人吧?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4-02-22 02:02:00
法律規定 薪資必須標示 你不寫被人說像詐騙結果 違法的人沒事 批評的人要罰錢 笑死 去你的言論自由
作者: tosh2 (tosh2)   2024-02-22 02:21:00
嘻嘻,快去桃園板po阿,阿忘記你不行
作者: pacino (carry me)   2024-02-22 02:44:00
換人來政治文?
作者: jk1982 (真的啦~)   2024-02-22 08:35:00
猶如詐騙只是假設性說法,這樣判賠也太詭異,況且沒標示薪資才是違法吧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24-02-22 08:46:00
這件事本來就無聊又烏龍 是徐沒事找事做
作者: castlabell (HAPPY)   2024-02-22 11:18:00
作者: RedLiam (練)   2024-02-22 15:05:00
https://i.imgur.com/nz1b4RE.jpg開空頭選舉支票算詐騙嗎?
作者: castlabell (HAPPY)   2024-02-22 16:24:00
張善政下次應該下台了https://i.imgur.com/f59YeOm.jpg拜讀台灣講義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24-02-22 19:48:00
呵呵 繼續崩潰到2028
作者: ckwckw (ckw)   2024-02-23 02:20:00
台灣講義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4-02-23 13:46:00
2
作者: soufon (Google)   2024-02-23 16:22:00
網軍真的多..需要洗這種文章?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4-02-23 20:35:00
就像新聞講的 詐騙仔真多 一年比一年多 真可悲擋人財路 難怪贏不了網軍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24-02-24 00:23:00
自己亂說話就要負責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24-02-24 03:13:00
中國鵬:
作者: castlabell (HAPPY)   2024-02-24 09:43:00
重點他沒當選華為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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