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ra065311:遭永久水桶後以分身帳號規避處分 逕行檢舉
要講法律的問題,我不是律師,所以我沒辦法辯解。
我實話實講,事件的發生凡是有因有果。
你要找出那個因,才會知道果。
犯錯的人要顛倒是非,非法栽贓他人,甚至隨便亂檢舉。
本人也莫可奈何!
事前一位laiyihwa在各大版面對本人莫名其妙酸文,
將其推文砍除不想筆戰文,這位版友向各大版主對本人檢舉。
各大版主沒人調查原因就對本人永久水桶!
這位 tonyahsiang 版主還對本人私下寄信說道,
ptt警察局對本人帳號進行封鎖,
這不屬於刑事法則,屬於ptt民事使用權問題,【千萬不要做提告動作。】
不好意思,若有得罪請見諒,本人不是律師,更不是網路訟棍,
我也沒辦法解決這問題,若真的要檢舉,請便!
我無法解決這問題,我本人還有書要唸,還有日子要過活。
若您要非法栽贓他人,請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