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待過高雄,先說高雄就好。
退伍後,在這行轉來轉去,最後又回到第二間汙水營造廠。
第一間倒了,倒了之後,有住家也是做相關行業,介紹到第二間,第二間可以說是
全高雄很OOXX,因為某些原因受不了,選擇離職。去了政X,在那邊工作分配平均,
做事有效率,四個人做內業還可以心有餘力,準時下班。唯一缺點就是標案不多,
導致我這個新進人員遣散。在高雄目前只剩下四個標案,只好選擇回到第二間,
原以為這間公司,經過一年稍有改進,結果這公司完全沒有進步。
老闆要主任顧內外業,弄得他光是做內業就焦頭爛額,要我顧現場,結果下包有
事情都還是要經過主管,我只是一個傳聲機。當初回鍋,有跟老闆
談過工作相關事項,結果完全不一樣,搞得現在外業無人能處理事務。
而我想把本分工作弄好,又弄得無法分乏術。我為什麼那麼傻,別人四個就可以處理,
這間公司居然弄6個人在做估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