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營建署下水道處中區分處 約用人員

作者: a782212000 (聖瑋)   2014-10-31 10:22:18
PS.此為代PO 意者請洽以下聯絡方式
職  稱: 約用人員
名  額: 4 名(備取4名)
工 作 地: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103/10/29~103/11/10
薪資待遇: 33900 周休二日 比照勞基法 有加班費 出差費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及環境工程等科系畢業
2.熟悉基本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提出
證明者,得優先進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業務工作
(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及現場監工)
工作地點: 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
備註: 本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派駐中區工務所北至新竹、南至雲林)
連絡E-Mail: mei@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
(請自行上人事行政局網站下載)
4.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如行動電話號碼)
5.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6.於103年11月10 日前(郵戳為憑)寄40144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F
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收
(聯絡人:吳庭安,電話:(04)22188554)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由本署將錄用名冊資料,
分送有關縣(市)政府予以進用,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派駐本署工作,
預計工作期限至103年底。
9.錄取人員工作表現良好者,將優先納入「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劃」
(104年至109年)續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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