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nkico (喵..)
2017-11-08 08:42:58目前小弟遇到一個問題
建物全部依建照圖面施工,申請使用執照時現場勘驗
勘驗者說:離地界1.5~3m距離可開窗但須檢討同一居室開窗面積不可超過3M^2
目前窗+門>3M^2,所以勘驗者要求要填塞<3m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7-11-08 11:24:00哪不合理? 就是不符合法規然後被發現了啊 只能竣工修正不符合法規的地方之前審查的人沒看到 不表示合法啊承辦都發現了只能修正 這無法凹承辦啦 你是新手營造廠厚..
作者:
htc3d (錯愛)
2017-11-08 12:13:00跑照小姐 沒打點好?
用輕格間或木板封起來 外側再上裝修材就可以解決了等查驗過後使照拿到再拆掉....
作者:
WEDI (WEDI)
2017-11-08 14:14:00超過的部分先砌磚,違反的是應該是建築法第110條或是買外牆型的水泥板,要有防火證明的,新技術新工法,請廠商報價時,記得問是能能拿出證明。
不然營造廠養一堆人幹嘛 XD 天天都在研究要怎麼改才過
作者: kkzerg (閃電) 2017-11-20 21:18:00
建築法34條建築師要依法簽證負責,找建築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