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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ba ( )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請益] 採購評選 機關認定
時間: Wed Mar 28 01:11:36 2018
105年辦了工程勞務採購 因為公告金額以上 所以成立評選委員會
我的單位是區公所
外聘名單是從資料庫中篩選出來的 其中首長圈了一個市府單位的副局長
後來也理所當然的給了2000元出席費
又本案為代辦工程 補助單位為營建署
現在送署核銷 那邊單位會計認定公所跟局處是屬同機關
所以這位副局長屬內聘委員 要我出席費收回
請問各位大大有相關函釋或相關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