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變更設計議價前先請廠商施作

作者: yaul (金)   2019-07-29 14:45:48
各位土木界先進大家好
最近工作上遇到一個狀況,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本身在地方政府待了幾年,以往處理變更設計時都是完成議價(約)程序後才請廠商施作

這次經手的案件變更設計前已完全無其他可施作的部分,所以廠商是報停工辦理變更的,
我的想法是應該要完全變更設計議約議價的程序,才可復工進場施作。
但上級長官認為變更程序耗時冗長,希望我可以先通知廠商復工施作再辦理議價程序。
經查「採購契約要項」第24點:「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
,並簽名或蓋章者,無效」。?
又查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20條契約變更及轉讓的第(三)項:
「機關於接受廠商所提出須變更之事項前即請求廠商先行施作或供應,應先與廠商書面合
意估驗付款及完成契約變更之期限,其後未依合意之期限辦理或僅部分辦理者,廠商因此
增加之必要費用及合理利潤,由機關負擔。」
這句話是否就是隱含著請廠商先行施作是可以的,只要跟廠商談好估驗付款跟完成變更的
期限即可?如果議價破局,廠商損失由機關承擔就可以了嗎?
不曉得大家實務上處理方式是如何? 還沒跟廠商合意新增工項的價格就施作,到底該如何
操作是可以符合採購法相關規定呢?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指教一下,感謝。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19-07-29 16:22:00
暗黑兵法 請長官下達書面指示 你才辦
作者: sxi (xi)   2019-07-29 16:39:00
議價不成,機關逕行核定,廠商爭議調解或官司訴訟大工程不可能先變更在施工,這樣拖太久..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19-07-29 16:53:00
先上簽是應有程序 不是黑暗兵法吧 不上簽讓上面同意包商先做 難道承辦人可以口頭同意包商先做嗎?
作者: doctorwang (ㄎㄎㄎ)   2019-07-29 17:26:00
上面不會簽吧 萬一廠商做完拿著公文大開口 長官要自掏腰包嗎
作者: gn02234651 (哈哈哈哈吉)   2019-07-29 17:40:00
不同意金額就進調解啊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19-07-29 17:51:00
我說的是 先請長官下達書面指示後再按4樓的方式辦 (但這樣會先黑掉
作者: j369875200 (林口澤北)   2019-07-29 20:36:00
請長官正式發文 內容須明確指示「因考量工期因素 變更設計相關工程可先行施作」
作者: vincentMus   2019-07-29 21:58:00
首先你的理解有錯誤,工程會的契約範本只是參考用,並無實質的效力,你要看你們的合約不是看工程會範本。再來,那條規定的理解不是你想的那樣,要解釋好長...簡單說先釐清是否有新增單價。至於最核心的問題,是否可以未變更議價完成就繼續施工,這要看條件但是可以合法的。因為條件上無法瞭解的很詳細,所以只說大原則。有新增單價比較麻煩,端看你想不想切開處理,因為有爭議的東西切開是比較好。即是說,可以經過發文或頒圖就可以請廠商施作。再來就是雙方合意原則,就算是新增單價,如果發文請廠商施作,廠商沒意見也可執行。重點在於價金未知,但可透過報價單(3家)預知金額,無論設計或廠商提供,對彼此心裡有個底。以上,僅是原則,因條件少難詳細。還有一個重點,和廠商好好溝通尊重他,不擺架子才是做工程的真理。
作者: sxi (xi)   2019-07-30 09:17:00
若非重大變更設計,業主指示後,廠商無拒絕履行權利,拒絕即屬違約但若是重大變更,業主可能已經違約,廠商可以拒絕履行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9-07-30 12:40:00
通常工地會議中可以提出,落記錄,等長官同意發會議記錄後就直接施工。
作者: j20613485jo (john hero)   2019-07-31 00:31:00
我遇到單位做法是1.先辦變更設計確認會勘2.上簽變更原則3.提送變更書圖4.辦理變更設計審查會5.上簽變更設計6.議價7.議定書生出2.簽過就叫承商先行施作了
作者: kib28242 (kib28242)   2019-07-31 02:16:00
自己簽就都承辦人的主意了,簽請辦理先行施作會勘會議把廠商都叫來,記得請長官派主持人,做出請廠商先做的會議紀錄當依據再簽,正常主持人一定是主管,有事也是被授權的主持人擔
作者: hua0316 (阿花)   2019-08-14 11:22:00
監造書面同意就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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