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onlin (是正妹就K我水球)
2020-05-05 23:29:28大家好
最近因停車場事件與朋友討論到樓板的載重設計
看到建技規則內提到活載重規定
1-1-17條 內有提到 樓地板用途類別 辦公室為 300(kg/m2)
如圖
https://imgur.com/a/44JPcTO
但在底下 1-1-20條又看到
『辦公室樓地版須核計以一公噸分佈於八十公分見方面積之集中載重,替代
每平方公尺三百公斤均佈載重,並依產生應力較大者設計之。』
如圖
https://imgur.com/I6CZEXX
這是需把兩個不同的載重型式 各別作設計分析取保守值嗎?
如果是,會這樣規定的理由是什麼阿? @@
通常都是集中載重控制嗎?
再懇請大大們給予小弟解惑一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