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CodeJob 版接案模式請教

作者: ufenyaw (璣天玉)   2014-12-24 11:11:31
下面引用的發案內容來自於 #1KbPzJFC 這篇。
這個案子特殊的地方在於他有獎勵條款,在當天時限前完成有額外 bonus。
但小弟太晚看到,且花了不少時間才完成一個 DEMO 頁面,在 12/21 當天
晚上九點才發 mail 到案主的信箱。
這樣的 case 為了自保(避免程式被複製走而拿不到錢),我把 js 加密、混淆、
放在自己網站的頁面,並限定在自己網站才能執行。mail 給案主的網址,一般
訪客不會知道,也就是該網頁只會有我跟案主知道而已。
當晚 mail 過去沒幾分鐘,從 histats 我就看到有某個 ip 進入了該網頁,看了
將近十分鐘,因此可確定案主已經看到 demo 效果。不過到了隔天我沒接到任何
訊息,於是隔天我再發一次 mail,至今仍是沒有任何訊息知會。
我的想法有兩點:
1. 接案的人做出一個 demo 網頁出來,案主收到 mail,不管做的好不好、接不
接受,是否應該給個回應才是禮貌,畢竟花了很多時間才完成,應該不能無視
接案者的付出吧?
2. 案主給的獎勵條款,時限很緊迫,合理的推斷是 case 滿緊急的。但提供 demo
網頁後卻又沒有音訊,那麼似乎又不是那麼緊急,那麼獎勵條款的意義何在?
→ 不負責任的推斷:難道是利用時限作為幌子,吸引接案者趕快提供 code,
如果接案者沒將 js 加密、混淆,案主將 code 拿到手就像現在一樣──
音訊全無、不必付錢,反正也不會知道案主是誰、也沒有可靠聯絡方式?
想請教前輩們對這類事件的看法、自保方式,或更進一步的,有無防堵機制?
※ 引述《verylikeTN (我愛台南)》之銘言:
: 標題: [發案] 利用jQuery拖曳div並且進行重疊判斷
: 時間: Sun Dec 21 00:09:52 2014
:
: 凡是「*[30m」開始的行,都請使用 Ctrl + y 刪除。
: 如果對於發案文章格式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參考置底文章:[發案] 發案範例
:
:  發案人:陳先生
: 聯絡方式1:站內信
: 聯絡方式2:cm.chen@gmail.com
: 所在地區 :全省
:
: 有效時間:徵到為止
: 專案說明:
: 完整需求說明(ppt): http://tinyurl.com/kwz87d4
: (pdf): http://tinyurl.com/n58npoq
: 主要有兩個功能
: 1. 可重疊變色的 DIV框架
: 2. 可移動位置的 DIV框架
:   預算:$1500 可以開發票的話 $3000
: 接案者要求:12/21中午1200以前交案加1000, 1900以前交案加500
:   附註:現成技術可參考
: http://www.pureexample.com/tw/jquery-ui/basic-draggable.html
: http://tinyurl.com/m6fjyqd
:
:
作者: azureshin (azureshin)   2014-12-24 11:20:00
就當學經驗吧...這種幾千元的case,除非很有把握,不然不要接。會弄到那麼趕代表人跟案子期中一方有問題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4-12-24 12:00:00
以前就遇過騙想法跟Code的案主啊 小心為上DEMO不要做完整了才接案 拿到訂金再動工
作者: BigLoser (大魯蛇)   2014-12-24 12:20:00
這個案主的case我有接過,也算圓滿結案。他的狀況看起來是要deadline了,應該不是騙人,至少我那次是順利拿到錢的。
作者: btsken (Ken乓)   2014-12-24 12:54:00
那篇我的推文還被修掉
作者: Canboo (啃布先生)   2014-12-24 13:12:00
不都是要確定接到再動手嗎? 有時限不代表誰先做先贏
作者: BigLoser (大魯蛇)   2014-12-24 18:14:00
題外話..這次的case錢少又難..看來原PO技術挺好的我當初是先做了一半,跟他確認後,才繼續做下面我會建議你先寫信去談,再開始做,不過我在這個版接接CASE沒遇過先給訂金的,可能我接的都小吧
作者: UbaldJimenez (Uball)   2014-12-25 00:16:00
他有時 ip 是從學校出來的,合理推斷並非要實用導向可能就是能夠Demo就好,所以你的東西剛好合用
作者: angke (angke)   2014-12-25 06:40:00
做好的網頁擷取幾個圖片附說明給對方看
作者: Canboo (啃布先生)   2014-12-25 09:16:00
有沒有確認接到案子...不就是等對方回覆給你做嗎?很多案子都是先說好預算,但不代表不用談業主逐一回覆是禮貌,除非他有寫只回覆錄取者所以1.業主有仁義上的瑕疵 2.你以後業主確認發包再動手如果你真的想先做而沒接到沒差,那上面幾樓的建議都可以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4-12-25 13:11:00
絕對要等收到訂金再動工 先完成表示你已經投入資源下去了待久了 有口碑 案子自然會多 不能浪費時間做沒有產值的事情除非你是要養案子 練技術 不缺錢 才建議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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