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需填預算+禁止修改式刪文)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7-08-13 16:46:01
第 一 條 本板為程式設計者和業主雙方的溝通平台
本板供發表與 CodeJob相關之文章,並允許發案
價格由雙方協商為主,發案者需填寫明確預算金額。
未填寫預算首犯刪文+水桶一週
二犯水桶三年
第一條之一
發案者為可供接案方查詢,均禁止刪文
若仍須刪文視為觸犯板規水桶三年,亦禁止使用編輯功能刪文。
若更改篇幅過大或顯然與原始文章差異過大亦水桶三年。
已開有專板或相關性有限之文章,應妥善利用各項資源。
第 二 條 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內容:
     1.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包含惡性批評價格);
     2.注音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內容;
     3.政治言論;
     4.與看板無關之廣告文;
5.無酬勞之案件(P幣視為無酬勞);
6.學生專題性質之案件;
7.個人資訊隱私。
第二條之一
發表顯然無關本板之事務且有亂板之狀況
處罰如下:
首犯:水桶一個月
二犯:水桶三年
三犯:水桶十年
第 三 條 發表文章時應選擇適當分類,或複製正確文章範本,
     並詳細填寫範本中高亮欄位,若無適當分類應採用 [討論] 或 [分享]。
第 四 條 下列文章應先以站內信給板主審核通過後,始能張貼發表:
     1.問卷、調查、訪談或其他類似需求,審核後得自行發表;
第 五 條 自介文章發表後,超過隔年同日始得重新發表。
第 六 條 除符合上述之規定外,所有文章不得重複發表。
第 七 條 使用看板應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規範與群組規定以及學術網路公約。
第 八 條 罰則:
     1.違反 第 一 條 至 第 二 條 者,初犯刪除文章,
累積兩犯視其情節水桶 7天至 30 天,累積三犯則視情節處分60天至
10年水桶(永久水桶);
     2.違反 第 三 條 至 第 六 條 者,劣退文章後水桶 14 天至 60 天;
     3.違反 第 七 條 者,刪除文章或劣退文章後水桶 7 天至 168天;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deJob/M.1502613964.A.B12.html
※ 編輯: femlro (114.43.86.142), 08/15/2017 17:48:30
※ 編輯: femlro (114.42.128.211), 02/03/2018 23:48:08
作者: sami012985 (TingTing)   2016-03-14 21:07:00
未填寫預算首犯刪文+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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