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你們的恩怨,這是最後一次回應。
我必須強調的重點是,你對他不爽,去按鈴告他,站方任何人都不是報復工具。
1.前站長在任時期,無論是他覺得OK、他根本不想管了等等原因,
總之當時的【群組板板主】是lostname,這種無關申訴案本身的問題,
單純"群組板秩序"專用的規定,是由管理者來權衡是否影響秩序,再決定開罰否。
在我連小組長都不是時,在群組板推文沒100次也有50次,
幾十次推文中,lostname來只警告過我一次的樣子
因此在我上任之前的非當事人推文,若lostname沒去懲處,
我也不能得知是否在【當時】,該推文是否使lostname感到影響秩序。
我只能管我在任時,對於本群組板秩序產生影響者。
(例如兩位在請辭文下洗了整排心得文,因此我開出警告)
2.你強烈要求送帳號部,是你家的事情,你不爽就按鈴控告咩,版主為什麼要聽你的?
覺得哪個ID釣魚,應該是先檢舉釣魚讓版主裁量是否成立釣魚行為而違反板規
sosolove若在該板沒有違規,版主要真聽你的話送上來,先被我打槍;
若我看都不看就送上帳號部,才會被帳號站長扒頭..........
你舉證的東西,沒有半個是發生在板上文章,版主管理範圍只限板上文章,
站內信關版主啥事? 版主若管到站內信去才違反站規懂嗎?
(真正違規的反而是那些所謂"被騷擾的板友",公開站內信是違反站規的)
如果你這麼想透過PTT搞到他,你得先騙他在LOL板發文釣魚,而且IP還要留辮子,
兩大基本要件都齊備了,版主送上來才不會被打槍,然後就只剩版主要不要送而已~
但你都這麼光明正大的在這裡處心積慮要搞他,再蠢也知道不能不能去拉椅子...
===以下無關群組務===
1.對於我的抱怨,應該找站長。這是站務~
2.你先回頭去看一下註冊時同意過的PTT使用者合約,再來說帳號轉交跟共用有沒有差別
我不想跟你爭你對國字理解上的問題。我只是告訴你對帳號部而言,
這種情況通稱為共用帳號情況,唯一結果是砍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