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 diefish5566 申訴 bradyaraoy(ToS) 案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3-12-21 22:29:18
※ [本文轉錄自 Sub_RolePlay 看板 #1IjOhCb3 ]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看板: Sub_RolePlay
標題: [判決] diefish5566 申訴 bradyaraoy(ToS) 案
時間: Sat Dec 21 20:34:18 2013
本文為 #1IjLfMGN (Sub_RolePlay) 之申訴案
申訴人:diefish5566
被申訴人:bradyaraoy(ToS)
判決主文:駁回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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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申訴人不服點是:P板主散佈外掛資訊卻沒被處理
重點在於P板主那一篇是公告前一篇的水桶
他如果不寫出那一句,那他要怎麼判決該水桶...
P板主不是刻意發一篇文章(非板主職權的文章)
然後有意或是無意的散佈此資訊
他打這句完全是為了行使板主職權處理違規
並且附上他如何處理的,跟是不是散佈外掛資訊完全無關,
申訴人在#1IjLh794 (Sub_RolePlay)所指"不予處分其散佈尋求外掛方法之行為"
P板主是在公告解釋他如何得知前一篇為何要被水桶
完全不是為了他要教版友如何GOOGLE得知外掛資訊,更沒有所謂"尋求"的行為
自然也沒有是不是違規的問題
當然並不是所有板主在公告文打違規的字詞都擁有豁免權
而是看他說打的字是否為公告文所必須
如果是在公告文後面套個暗色os說xx外掛怎樣怎樣那當然不行
但是這篇不打出那行無法做出該公告的判決
所以此申訴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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