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小組長LoLoluan違紀/不當處置/不適任之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4-07-12 04:32:50
檢 舉 人 appoo
被檢舉人 Sub_Digitech / LoLoluan
事 由 LoLoluan 違紀阻止appoo參選,使其及mobilecomm版利益受損且處理過程中
有不當處置之舉
要 求 LoLoLuan於mobilecomm板發文公開解釋始末並向appoo道歉
發布appoo參選政見至mobilecomm板後,將appoo加入候選人名單並重新選舉
拔除LoLoluan 小組長/代理版主 之職
說 明
1.小組長LoLoluan 7/2 於mobilecomm發布版主參選辦法,其中競選資格我皆
符合(上站、發文、非業內人士),站規、群組規、組規、版規、競選辦法也
無規定有水桶者不得參選,7/9LoLoluan卻以水桶為由禁止appoo參選
此乃違紀之舉。
2.本人於7/2寄信予LoLoluan表明參選意願時,亦陳述本人仍處於水桶狀態
希望LoLoluan確認本人仍具有參選資格後好進一步發表政見
LoLoluan回覆已看過水桶公告,表明「是還好」,並詢問本人職業
本人答覆後,7/8晚間七點於mobilepicket版上發表政見且旋即寄信予
LoLolaun,請他代貼於mobilecomm版,7/8日當晚,我也多次查詢LoLolaun
狀態,確認他已讀信,7/8日當晚,亦與群組長ganbady說明此情形。
7/9,下午五點,LoLoluan公布投票開始後,本人才始知因水桶無法參選
立刻寄信要求他說明以及重新選舉,LoLoluan一開始就說謊,謊稱未注意
本人人在水桶中,在本人寄予他7/2等信件覆本後,才改口說會公開道歉,
並向本人表示這是「他的疏忽」但要本人「下次吧」。
本人要求LoLoluan 解釋1.為何資格審定不一 2.為何已知本人參選卻不告
知資格不符,LoLoluan並未解釋,反而於mobilecomm發文重述本人資格因
水桶而資格不符。
小組長 LoLoluan在面對版務質疑時,第一時間選擇說謊,在被揭穿後還
顧左右而言他,遲遲不願意解釋爭議點,承認自身的錯誤後,還不願意
進行補救,敷衍以對,此乃不當處置之舉,且足以見得LoLoluan不適任
小組長職位。
3.小組長在mobilecomm版正式公告投票開始後,本人才始得知不得參選,亦無
任何補救措施,先不論本人之參選權利,若LoLoluan能盡早告知,本人亦可
呼籲有志之士,以本人政見之精神參選,本人是唯一以制衡版主為政見的參
選人,相對於其餘候選人乃不可替代之選項,由於小組長LoLoluan行政之怠
惰致使mobilecomm版缺乏可選擇之類別,侵害了mobilecomm版友權益,此舉
亦為不當處置。
4.綜觀PTT管理實務,諸版除非在徵選辦法明文特別規定,都曾有開放水桶參選
(baseball版2010、sex版 2009......等)實例,諸版亦有版主自桶,版主被
版主桶等實例,但從未因被水桶而喪失版主權責,眾多實例足以證明具不具
發言權限(水桶),並不會影響版主執行職務。
今小組長LoLoluan違紀取消本人參選權利,行政怠惰使本人及mobilecomm版
友權益受損,及面對版務質疑等諸多不當處置,都可看出Lololuan為不適任
之小組長。
證 據
(I) mobilecomm 版主徵選辦法
(II) 7/2 appoo與LoLoluan溝通信件
(III) 7/8 appoo與LoLoluan溝通信件
(IV) 7/9 appoo與LoLoluan溝通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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