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oardGame板系列案判決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4-10-20 06:03:08
9/25 e1q3z9c7 □ [申訴] BoardGame板板主瀆職
10/07 nigi □ [申訴] BoardGame板主3人不適任,請重新選舉
10/13 nigi □ [申請] 多重ID查詢 Boardgame板 板主I23、Manil...
10/13 nigi □ [申訴] BoardGame板主用分身亂板及包庇不處理
以上四案,爭點整理如下(若有遺漏再請告知)
1.水球是否辱罵等。 => 水球是否涉及人身攻擊,由法務部判斷,板務部不受理。
2.版主開分身是否鬧板等 => 不符帳號部程序不受理。(該案推文已解釋)
ps.鬧版,是一種事實判定,不會因為【身份】不同,就從鬧板變成沒鬧版,
也不會從沒鬧版變成有鬧版,因此是否鬧板應以版主之判例及版規為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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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他部業務說明從簡,以下為板務部審理範圍。
1.Man某之回文是否違反板規?(人身攻擊 或鬧板 云云)
2.圍繞在標題板規的各種案中案...
a.板規沒有罰則,懲處輕重都自由心證,是否違規?
b.標題有符號即違規,版主群之間標準不一,是否違規?
c.板規字面與執行標準有落差,是否違規?
d.討論版規案無公告置底,是否違規?
3.因為前兩點所以不適任應全下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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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如下
1.由於版主的回信,僅依帳號部規定,拒絕多重帳號申請,並無回應檢舉。
基於站規11條,請版主群就該檢舉是否違規,做出明確回應,
若違規則依板規及判例作裁量,若認定沒違規應回應理由。
2.
a.PTT並沒有版規必須設置罰則桶幾天的規定,甚至站規到群組規、小組規都沒限制,
也有部分組長、版主是不設罰則範圍的。甚至有些版的版規更草、更自由,
但一樣都OK。印象中還看過沒版規只靠站規的。這類俗稱"判例法",
就是依照過往的標準看情況決定判罰輕重~ (包含本群組版也沒有明訂罰則的哩。)
那麼站方雖無此限制,但仍會檢視版主的自由心證是否有不一的情況,
若因為板大、人多、版規常有爭議,才會與版主討論是否讓版規更加細緻。
畢竟一直用判例當參考,在板大水量多時可能不夠周延這樣~
因此不預設罰則這點版主群並無違規。
ps.站規有寫退文必須明文規定,所以都不訂罰則就無法退文~
b.標題有符號,影響閱讀,此標準太過模糊,版主群各自說法也矛盾。
標題格式的符號,版主之間若判決不同引發判例的矛盾,
則會退回所有矛盾判決重審,要求版主群開會討論出同一套標準的共識,
在沒做出判決影響users之前,單一版主的觀點,尚未執行並無影響,
但目前已經讓users對於違規與否難以認知,有些刪有些不刪讓人摸不著頭緒。
請版主群在此已發現之意見矛盾,開會產生共識(判決標準)後公告周知。
罰則可以自由心證度量,但"是否有罪"則需劃清界線~
c.是b.的延伸,例如若照舊版規字面上()應屬違規,但版主的又以閱讀不影響為由,
說明是()不違規,回到b.的同樣邏輯,無論是標準不明確還是板規不明確,
總之,像這類標題格式規定是能夠非常清楚的才對,只要讓人無法明確判斷,
一個標題上的符號哪個違規哪個不違規,這條板規下產生的水桶都應撤除。
至於刪文,沒記點或者警告,那就不算懲處(PTT也無恢復文章還P幣的機制)
為了避免爭議,請確認修正後的新版規,試著套用在諸多案例後,
是能夠清楚區分哪些標題違規與否的(兩位檢舉者舉證的標題範例夠多了)
d.公告置底宣傳非強制,基本上依照站規,版主制訂版規不討論直接改版也是OK的,
討論可有可無,置底與否更沒差。只有確認修改的板規才需置底公告~
(其實也沒板規要置底的規定,只是多年判例都要求板規須盡讓users知道的義務)
3.由於幾乎都是刪文或者不刪文,沒懲處,並非用不公平的板規嚴刑峻罰,
而使users受到不良影響(被亂桶、亂劣退等),因此離不適任還很遠....
群組認為版主群只是設想不周全且彼此之間溝通不足,勸導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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