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人:appoo
2. 被檢舉人/看板:Honorguard06/Sub_digitech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
4. 檢舉事由:
Honorguard06 於 Sub_digitech 接受 arl之申訴後 判決我一次職務警告(附件一)
判決的理由是
"因mobilesales文章數量眾多,未能將違規文章完全掃除仍屬可接受之範圍
但mobilesales板面上殘存為規文章過多,appoo板主經檢舉後亦無任何動作
於管板上行為有過度消極之情形。"
Honorguard06 認為我過度消極之情形有兩個原因
1.殘存違規過多
2.經arl檢舉後我無動作
我去信要求他解釋這兩個原因為何存在
可是Honorguard06 至今仍無法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這兩個原因
為何Honorguard06會沒有證據呢?
原因就只有一個
他就是沒有證據啊 XD
沒有證據的判決理由就是通篇謊言以及抹黑
那事實到底是如何呢?
壹.本板自我上任以來有7萬篇文章,每天以兩百多篇增加
我請honorguard06給予一個明確的標準,甚麼叫做"過多"
總不能沒有標準,隨口認為過多就是過多
他總有可能囿於自己的無知,不清楚mobilesales板的狀況
而且honorguard06口口聲聲的"違規"又是什麼違規呢?
本板板規違規事項有17項,依情節輕重給予相等的水桶年限
總共分為6個等級 (附件二)
1.三年水桶+退文
2.一年水桶+退文
3.半年水桶
4.三個月水桶+退文
5.一個月水桶
6.三"日"水桶
由於Honorguard06的判決,是回應arl的申訴
那回到arl的申訴,arl所說的"違規"過多我沒處理,"全"是 6.三日水桶的標題錯誤
(附件三)
板主時間有限,我盡量將時間花在更重大的違規上面
我對於違規從無任何忽視之處
況且許多時候也非使用者有意違反第六等級的違規
而是手機軟體的限制(標題格式錯誤)
根據本板板規賦予板主的裁量權
對於這種非故意且十分輕微的違規
我的處理一向是 1.等待自行修正 2.幫忙修改 3.刪文
也非我沒處理~~
Honorguard06無視這一切事實,硬要賴個"違規過多不處理"聽起來很嚴重的罪名給我
缺乏判斷事實的能力,Honorguard06實在是毫無任何資格繼續實習小組長了
2. arl根本沒檢舉他在sub_digitech 申訴文所列舉的違規文
本板檢舉違規的方式向來有兩種 1.至檢舉區推文檢舉 2.寄信給板主
推文檢舉及寄信檢舉只要滿足提供文章編號或者發文ID其中一項即可
(附件四)
我從未收到arl對於申訴案所列文章的檢舉
至檢舉區也從未看到arl對該列文章的檢舉
arl自白他到檢舉區推的是 ─ 本人於推文中明確指出"那一堆違反B8的"
arl 從頭到尾並沒有告知文章ID或者發文ID任何一項
無檢舉對象的檢舉
就是跑去警察局要求警員處理闖紅燈,但完全不說是哪裡闖紅燈zzz
更何況,arl早已多次被警告,檢舉請附上文章編號或者發文ID
也因此被水桶了兩次了(我兩次還都動用板主裁量權輕判了...)
本次是第三次水桶,附加累犯懲罰一年(附件三)
既然arl從未向本人檢舉他所列於申訴文中的違規文章
Honorguard06判決所說理由"經檢舉appoo亦無任何動作"即是謊言
Honorguard06判我警告的判決有以上兩個重大錯誤,請群組長取消本人之警告
回復本人mobilesaels板主職位
並且撤銷Honorguard06的實習小組長職位
他無視事實、說謊二事已足夠證明此人毫無任何資格擔任小組長。
5. 舉證 (如有需要):
附件
(一)Honorguard06 判決文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27263597.A.85B.html
(二)mobilesales 板規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424962284.A.BD5.html
(三)arl因無效檢舉被警告文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27210117.A.312.html
(四)mobilesales歷年檢舉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358583842.A.A6B.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sales/M.1413550299.A.05F.html
http://www.ptt.cc/bbs/mobilesales/M.1420185188.A.1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