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了解這方面的說明,是否可在此詢問組長:若將來有相關新聞需要轉載,是否會以
: 重新貼文一次較為恰當?我會做出這樣的抉擇是打算避免有洗文章之嫌而抹滅討論
: 之實。
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你在轉錄該則新聞之前,就已經知道該則新聞本身的標題與內容,
容易造成各系統使用者之間的衝突,致使轉錄或討論該則新聞易被視為挑釁與引戰。
那麼合於板規的作法是,根本不要把該則新聞轉錄至板上,以避免違反板規或引起紛爭。
: 如果我需要為在Mobilecomm板的板友言論負擔責任,我想板主對第一篇文章的裁判
: 並無不妥,然第二篇文章的裁判原因有請iPhone3G板主說明。
第二篇文章的部份,除了解釋你自己的發文動機,並針對其它板友的回覆進行反駁以外,
我其實看不太出來文章內容本身,和「討論 iOS 」有什麼關聯。而該文討論的方式,
則聚焦於前篇文章當中「對人」且具有爭議的部份,而捨棄與 iOS 相關「對事」的討論,
整篇文章的主題把討論焦點帶向與 iOS 無關且具爭議性的部份,我認為確實可視為引戰。
而該文即使不視為引戰,板主也應考慮依板規 5.c 進行刪除文章或劣退的處分。
: : 已多次說明,應不須再重覆回應同一論點。
: : 若板主於原處分公告中未說明理由,請板主補述處分理由。謝謝。
: 希望板主重新說明第二篇文章的處分原因,謝謝。
板主已於 #1MiDsjee (ComGame-Plan) 中說明並引用下列板規:
c.本版歡迎和iPhone/iPad/iPod touch相關的討論,切勿離題。
和本版討論方向不相關者,將刪文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水桶一周以上或劣退。
累計三篇以上者,劣退及水桶一個月以上。
我認為依據上述板規給予第二篇劣退的處分,在板規的使用上並無不當。
若有需要,我可以請板主修改原處分公告,將違反 5.c 這項也加入處分的公告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