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群組組規討論(08.27~09.09)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6-08-27 22:45:49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致本群組的所有使用者:
: 剛剛公告的新群組規自即日起將有兩週的修正討論期,
: 現階段仍暫時沿用舊群組規(請詳見精華區資料夾),
: 若對本群組規的條文有疑義或在本群組各層級上實行有困難者,
: 均可發問或提出具體、有建設性之意見,
: 感謝各位對本群組的付出與支持。
2. 連署理由請詳實填寫,灌水、語意不清、廣告、拉票者無效。
該條文之規定,顯然不合理。
投票者在投票時,即表達對該議題正反意見,
不該以連署理由去反覆審查該投票之有效與否。
該規定應予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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