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MobileComml板主及其小組長板務不力、怠職或瀆職情事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6-10-31 22:56:24
檢舉人:catquill
被檢舉人:Honorguard06(兼任小組長)、kblover
看板/群組:MobileComm、MobilePicket、Sub_DigiTech
檢舉訴求:板務處理不力、怠職或瀆職情事、
違反小組規內「7日以上未處理板務」之規範
檢舉內容:
由於Honorguard06為兼任小組長,檢舉相關事務需委任群組長處理,謝謝。
該版版主及小組長時常荒廢板務,於檢舉板之檢舉文常常過了兩個禮拜才處理甚至未處理,
本人皆特別提醒板主、小組長後皆未予處理,違反板主規範及小組規範之規定。
1、9/21之檢舉文章於10/3才處理,已逾12日。
#1NuerBOD (MobilePicket)
[證據1] 9/21 skyline73673 □ [檢舉] 多篇檢舉
2、10/5之檢舉文章至今未處理,本人也去信告知,未有回應。
kblover板主老早就拒收我信件。 http://i.imgur.com/g3O7tii.png
#1NzHNJdr (MobilePicket)
[證據2] 10/05 catquill □ [檢舉] 多篇檢舉
[證據3] (Honorguard06) 你好 請問還活著嗎?
[證據4] R: 你好 請問還活著嗎?
3、10/15之檢舉文於10/24才處理,已逾9日。
#1O0M0TvR (MobilePicket)
[證據5] 10/15 skyline73673 □ [檢舉] 多篇違規
4、本人於10/24 《MobileComm》kblover板主公告內再次提醒我的檢舉文未處理,
該板主至今仍未處理。
推 catquill : 我的檢舉就不管 呵10/24 10:46
→ catquill : 這是差別待遇吧!10/24 10:46'
#1O3NMT7L (MobileComm)
[證據6] 10/24 kblover □ [公告] 水桶
5、根據組務板 板主規範一文明確寫明:
『若板主雖可上線但私事繁忙以致不克負擔管板,亦應請假』...
其意義乃『板務七天內皆無法負擔』皆等同於『7日不克上線』的意思,
所以,『板務7日內皆無人處理』的情況,應等同未請假之情況,
給予職務警告一次。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6-11-03 0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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