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Sub_GMobile小組長和battlegirlhs板主失職

作者: diablos ( )   2017-05-24 00:56:52
檢舉人:diablos
被檢舉人:elmocc01, david3809和coon182
看板/群組:Sub_GMobile和battlegirlhs
檢舉訴求:若檢舉屬實 撤換Sub_GMobile小組長和battlegirlhs板主群
或給予應得的失職處分
檢舉內容:
我讀過群組長的這篇內容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93385606.A.AA4.html
群組規於此部分是沿用舊的沒錯
生效日為20100518
但#1CLXxDNX (SYSOP)(20100802生效)中已取消原#1348VGMf (SYSOP)中之二2
該條群組規定應已失效
故對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權之申訴,
不屬可申訴到群組長層級的申訴
你們管理階層根本不允許小組長判決後的上訴
我無法翻案
所以此案是對於Sub_GMobile小組長elmocc01和板主battlegirlhs板主群失職
"沒有依照板規", "無證據"的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也請Sub_GMobile小組長elmocc01和板主battlegirlhs板主群迴避參與審理
請由群組長審理Sub_GMobile小組長elmocc01和板主battlegirlhs板主群
確實是否有依battlegirlhs板規 和證據來做判決
失職1:
[判決] diablos 申訴 battlegirlhs 板主群 一案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86822229.A.1BE.html
試問"可能開外掛 大量開新帳沒綁email灌票的都沒抓 摸頭不能代表真正人氣排名"
這幾句話是怎麼否定其他努力的板友?
跟 否定 其他板友自己的努力 有何直接的邏輯關係?
小組長和板主於無證據下把無邏輯關聯性的兩件事連在一起 硬扣人引戰帽子
請依中文字面意思
解釋我原推文
"可能開外掛 大量開新帳沒綁email灌票的都沒抓 摸頭不能代表真正人氣排名"
是怎麼等於否定其他板友自己的努力 而該被判引戰?
我原推文根本沒否定你/你們的努力
就好比
被告我: 我沒偷東西
原告檢舉人: 身上東西自己弄不見 硬賴人家偷他東西
這樣所產生的糾紛 是我製造的? 還是原告檢舉人製造的?
失職2:
a. 依照battlegirlhs板規
二、 禁止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鬧板等行為
(一)請尊重所有板友及其意見,針對遊戲內容做討論。
禁止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引戰之文章及推文。
前兩次違規各警告一次,第三次水桶7天,往後開始一律水桶14天。
├(1)包含對個人及特定群體之嘲諷或言語攻擊行為,
│ 隱喻或暗喻以推文在非曬卡區曬卡包含在內,
│ 經警告未改善者視情況板主可自行裁量。
├(2)以空格或諧音等可識別為攻擊性、嘲諷之言語即在此限。
└(3)對人不對事之攻擊等嫌疑發言,經板友來信檢舉即處理。
└(4)以文字對角色內進行攻擊引發爭議者,來信檢舉後由板主裁量。
引戰與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同屬板規2-1
當板上一群人因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實質違規時,
卻被板主為了護短 以無識別對象為由幫忙脫罪
以及 以非被檢舉者供述
而是板主自己憑空捏造 法官變成被告來供述 毫無實證的小劇場內容來作為判決依據
引戰與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同屬板規2-1
請問憑什麼板主在面對我檢舉他人抹黑 人身攻擊、惡意嘲諷時
玩弄板規 文字遊戲 以無識別對象來幫忙脫罪
姑且不論引戰與否
在別人單方面檢舉我引戰時
就無視引戰跟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同屬板規2-1的事實
試問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都被板主玩弄板規精神
大開板規漏洞予板上惡意騷擾板友的人 只要無識別對象就沒事
板主說引戰不須識別對象的板規依據在哪?
很多板 比如DigitalTech和C_Chat板 都有類似底下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的板規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保障板友發言 不致被人惡意騷擾 本就是板主職責所在
但是在battlegirlhs板 板主以板規無"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的板規"為由
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 放縱板上一群人的各種針對性騷擾
另一方面
引戰跟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同屬板規2-1
也沒所謂"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的板規"
卻變成板主私刑看不順眼的人的工具
不以不同判例來審理板主執法的雙重標準
只需以引戰也沒所謂"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的板規"
當初我也沒辱罵、髒話、人身攻擊、惡意嘲諷任何人
你們那群人當初在板上放話 看我很不爽
且板主故意不回溝通信
一心只想私刑看不順眼的人 就可雙重標準
說引戰不須識別對象就水桶
然後呢 將錯就錯 引戰就變成板主唯一用來私刑我的手段呢
而小組長 卻竟也不依照板規 胡亂做判決
板規在那 小組長也曾回信會依battlegirlhs板規做判決
麻煩告知 引戰不須識別對象的板規依據在哪?
b. 再者 板上有人喜歡惡意造謠不實言論
觀其推文歷史 惡意噓文 極盡抹黑和煽動
抹黑人曬卡 結果他本人自己卻最愛曬卡
http://i.imgur.com/AsAKIDL.jpg
這段話
空口無憑 舉證哪邊我的用字遣詞?
我近期的文章下 蠻常見此人來亂 一堆證據可證明
對於其提到的板規的濫檢舉而改
是說非當事人以後改成3人附議才受理檢舉
我幾乎所有申訴檢舉都是以當事人 不須3人附議
http://i.imgur.com/ihx10b7.jpg
且所謂"往上告也沒人理你"
當時"所有人"在組務板的申訴都被延宕審理三四個月以上
不是只有我
原本的小組長告知在忙碌沒法審理
新舊小組長都曾為此拖延致歉過
有人惡意抹黑造謠中傷 人身攻擊
根本居心叵測
反而這邊要檢舉板主的"3人附議"才受理檢舉
根本是變相提高檢舉門檻
保護消遣遊戲角色和最愛針對性言語攻擊的那群人
之後的判決 有位被檢舉違規無意義3連噓的
就知是怎樣受惠呢
c. http://i.imgur.com/WkW57Cc.png
後面案件的判決
跟 女生穿太暴露火辣 一切都是女生自己不好 被騷擾活該的邏輯 無異
更加顯明根本無一件一審就事論事 沒分清時間因果關聯
試問小組長這種殺人有理由無罪或女生穿太暴露被騷擾活該的邏輯 適當嗎?
失職3:
在小組長底下判決一文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86822439.A.149.html
3. 有關無限實習一文,經調閱文章編輯紀錄,
該文章開頭原有一段公然挑釁板友的言論,
而底下出現反擊論調也是必然。且VIP15並非申訴人ID,勿對號入座。
有關小組長所謂我文章開頭原有一段公然挑釁板友的言論,
是因小組長蓄意掩蓋時間點起源是於
因果關係和時間點較早的
[發錢] 新手感謝祭 一文中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82460308.A.056.html
coon182和wiredo他們首先不慎重發言
違反板規2-1-1 嘲諷引戰特定群體
招惹是非引起的 我無限實習一文的言論是後續
按照小組長判決所言邏輯 我出現反擊論調也是必然
更荒唐是 我原申訴文是對coon182和wiredo違反板規2-1之檢舉
板規2-1-1:
包含對個人及特定群體之嘲諷或言語攻擊行為,
隱喻或暗喻以推文在非曬卡區曬卡包含在內,
經警告未改善者視情況板主可自行裁量
我所申訴的 是檢舉coon182和wiredo
對特定群體之嘲諷或言語攻擊行為且群嘲引戰特定群體
所謂特定群體 就是指此案中之遊戲的一群VIP15玩家
coon182早已承認反諷特定群體VIP15玩家
[台版] 無限實習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82921435.A.A73.html
http://i.imgur.com/6YrIIy6.jpg
而wiredo所言亦是很明確在諷刺特定群體VIP15玩家
wiredo: 新手這些卡比sp回覆流的vip15猛r 誇張
wiredo: 有些v15配惹半天 還不如一張神卡的新手打得快r
http://i.imgur.com/iktqIaC.jpg
這2位都違反板規2-1-1所規範內容
且有明確的識別對象 特定群體VIP15玩家
小組長卻疑似因與battlegirlhs板主david3809有私交
把coon182和wiredo違規針對特定群體之嘲諷或言語攻擊行為
轉成申訴人我的id並非VIP15 他們所反諷的不是我為由
用無識別對象來幫他們脫罪 和不否定板主david3809的判決
小組長蓄意掩蓋被檢舉者首先挑釁之事實
以及故意曲解申訴 幫助被檢舉者以無可識別對象脫罪
卻罔顧違規 有特定群體 有識別對象之事實
失職4:
承上案例
小組長所言:
"請不要無限上綱
正是因為您的不當言論 才會引來板友反擊
故並無構成騷擾之實"
http://i.imgur.com/B6lDxJ8.png
我已說明因果關係是coon182和wiredo 首先引起
再者後續的案件
[台版] 槌主卡與高三組HP羈絆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85001882.A.D7E.html
截圖推文備份 http://imgur.com/a/K9CWL
我是哪邊的言論及行為 同樣地 那些人又惡意來亂
最會說一案歸一案的小組長
於[判決] diablos 申訴 battlegirlhs板主群 案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4526018.A.453.html
又再次類似是我的不當言論的說法
"PTT屬公開平台,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從申訴人數次提出申訴案的內容及方向來看,
建議在板上多加避免易引爭議之言論,而非不斷檢舉和自己持相反看法的板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望申訴人深思熟慮"
把我於此申訴案件中 你所謂一案歸一案的不當言論點出
毫無證據 豈不是抹黑?
我曾建議小組長去求證底下幾位被檢舉者
coon182, wiredo
[發錢] 新手感謝祭 時間是2016.12.23
ts1993, paoyain和yckuanlk
[台版] 槌主卡與高三組HP羈絆 時間是2017.01.21
以及sokayha和bc007004
[公告] 閒聊/協力/簡易提問區 Ver: 17.01.21 時間是2017.01.21
請這幾位舉證在當時時空
他們在我檢舉文所提的各個不同時間點的文章 其前的兩三個月內
我有什麼對他們的針對性對人不對事的言語攻擊??
前面說由小組長舉證的意思是指請言之有物
當然實際是由小組長通知被檢舉人舉證
倘若被檢舉人不舉證
或其舉證比較因果時間關係
無法證明是我的不當言論 引來他們的反擊
那麼是小組長所言:
"請不要無限上綱
正是因為您的不當言論 才會引來板友反擊
故並無構成騷擾之實"
http://i.imgur.com/B6lDxJ8.png
毫無根據
該視同是 被檢舉人以自己私怨 騷擾檢舉人 破壞板上秩序
根本就沒求證的小組長 一再用不當言論來抹黑 令人很不舒服
難道小組長elmocc01過去在他板亂板 被永桶
https://www.ptt.cc/bbs/AOA/M.1465894976.A.479.html
所以"如果"有人說判決有問題原來是因小組長亂板個性 本質不好
故可見其 沒依板規 沒證據就可做判決
小組長難道舒服嗎?
對於小組長所謂我的不當言論的說法
一案歸一案 拿證據出來
viza被以違規處理的判決文章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94598275.A.17E.html
我倒是不知哪裡惹到他了齁
所以 假使有人像8+9般 看人不順眼就各種騷擾暗諷
跟我啥關係?
群組長可請上述幾位被檢舉者來回文舉證文章或推文記錄 "公開"說明
看到底有哪幾位是實質我曾"首先"針對他們有不當言論
所以他們才反擊?
現在社會 不難有8+9看人不順眼就騷擾 甚至打人的新聞呢
失職5:
板主於判決公告說謊
小組長故意曲解 官官相護
[公告] 閒聊/協力/簡易提問區 Ver: 17.01.28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85533032.A.DC6.html
推 sokayha: 不只呢 有人還說模擬器用混音武比較簡單...所以是代表他 01/28 17:28
→ sokayha: 到現在用手機用混音武還有困難嗎... 01/28 17:28
接他話的板主david3809顯然知道sokayha在講誰 還要裝傻嗎?
http://i.imgur.com/w1tKPSA.jpg
卻於眾目睽睽的公告裡公然說謊:
單看sokayha之推文無法判斷主詞為誰
http://i.imgur.com/pL5qG6s.jpg
不知悉sokayha其言語之對象 還能接話?
david309: 我其實不記得有那個 @@
若不知主詞是誰 一般會說 你在講誰?
直接接了sokayha話之板主 顯然是很清楚主詞是誰
失職6:
於底下判決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4526018.A.453.html
另外 新增檢舉bc007004
再度違反板規2-1-3
(3)對人不對事之攻擊等嫌疑發言,經板友來信檢舉即處理。
推 bc007004: 就只是個訟棍,板主那麼認真做啥 =3= 01/26 01:14
http://i.imgur.com/5Vl0llC.jpg
bc007004所言涉及刑法「妨害名譽罪」
同理 檢舉他的對象是我
於此判決文下 訟棍此汙衊一詞也是脈絡可循是指我
法律不是無指名道姓就可沒罪 只要脈絡可循
清楚在污辱誰 法官就可定罪
所謂公然侮辱,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
又所謂侮辱,指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
其實質內涵需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或不快之虞者。
若是所散佈的內容足以損壞當事人的名譽,還要加一條誹謗罪。
小組長: 本檢舉尚未經由板務處理,組務不受理。
但我於1/28轉錄至組務與板主的溝通/檢舉信
轉 [申訴]與battlegirlhs板主 溝通信件5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85536041.A.EBF.html
有提到
另外 檢舉bc007004
再度違反板規2-1-3
(3)對人不對事之攻擊等嫌疑發言,經板友來信檢舉即處理。
推 bc007004: 就只是個訟棍,板主那麼認真做啥 =3= 01/26 01:14
http://i.imgur.com/5Vl0llC.jpg
小組長指證板主沒處理之失職實情
寫給板主的溝通和申訴信 很顯然他也沒認真在看
失職7: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4345512.A.67E.html
於以上連結的推文
推 elmocc01: 依據組規 板主須以回文方式進行說明補充 請稍安勿躁 05/11 01:34
推 elmocc01: 另 組務判決僅會以本板所呈現之相關事證作為依據 板主不 05/11 01:37
推 elmocc01: 需使用站內信方式和組務進行溝通 05/11 01:37
推 elmocc01: 目前也未收到相關說明 請申訴人勿自行想像 05/11 01:38
所以 依據組規 板主的回文在哪???
小組長都說了 板主不需使用站內信方式和組務進行溝通
說站內信依據站規是不能隨便公開的
所以就不用回信方式阿
申訴者就要於組務板公開申訴理由
板主就能於私信中 詭辯 避重就輕 不講不利自己的 密室操作??
那申訴者也可私信申訴 我對板主的申訴 小組長收私信也能看到啦
說了依據組規 板主須以回文方式進行說明補充
結果小組長和板主根本就不依據組規
於組務板不見板主任何回文形式的說明呢
為什麼板主的抗辯需照申訴者一樣公開
比如coon182和wiredo一案
板主或許只會避重就輕 故意誤導是有人對號入座 VIP15不是其id
就可無識別對象脫罪了呢
如果有公開 我直接就可於板主的抗辯回文下推文戳破其誤導了啦
VIP15是指板規有規範到的特定群體 不是id
諸如此類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4905458.A.A6D.html
按板主邏輯 那幾段自以為了不起的話語 也只是一般性的論述
板主是否在判決中欠我一個貼心河蟹腦補小劇場呢?
每每讓我自嘆弗如 歎服作文滿級分的板主 其河蟹腦補小劇場的文采
大概只有某歪吸流曬卡的傢伙 其煽動對立之功力可與之比擬
小組長: 請勿將小組組務板當作宣洩自我不滿之地。
板主於板上和對於我檢舉有人用作文之類的話違規的回信
稱作文滿級分是稱讚呢
https://www.ptt.cc/bbs/battlegirlhs/M.1494000897.A.786.html
推 atn20213: 大檢舉時代塊陶啊 作文滿級分大師 是我波蘿 05/06 13:11
→ david3809: 作文滿級分哪來反諷...... 05/06 13:44
→ david3809: 像我就超想要作文滿級分的 每次作文分數都不高...... 05/06 13:45
依照板主邏輯 我也是在讚美他們如此文采
這是小組長的好朋友板主說的
小組長是要指證板主邏輯常識標準有問題 不適任板主嗎?
還是指證板主明知暗諷 在玩文字遊戲
反正板規沒規範無可識別對象和暗示規定呢?
我很支持學DigitalTech和C_Chat板規
把各種暗示和無識別對象的言語攻擊 引戰 都列入違規
可是啊 不願也最怕這麼做的是看戲心態的板主
和他們那群不懂尊重的人囉
對他們來說 很不方便
與小組長溝通信隨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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