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z-1-4-2-A-c 申訴相關 看板秩序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7-10-03 21:59:49
c. 申訴文,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
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申訴人與非申訴人間之答辯、爭吵一律刪文,
且視情況不受理申訴案。
補充說明:非案件相關當事人
不論是否善意通知,或是意見表達,
對於申訴案請勿作任何回應,
初犯警告,之後水桶並取消水桶期間的申訴權,累犯加重。
即日起刪除補充說明要點
說明如下:
基本上如果是小組版這點會比較嚴格執行
群組這邊希望到群組務版可以接納各位理性意見
如果不是來吵架謾罵的,都會從寬
不過群組比較希望是各位回文發表意見
推文之所以有時間限制是希望各位不要再推文你一言我一句
各位推完之後群組還要一個一個看,人一多會錯亂
搞錯對象就麻煩了
所以如果不是來吵架、謾罵、針對性攻擊/批評或無建設性之言論
或者是假裝版主來亂附議的
基本上都是可以在其他使用者文章底下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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