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3] 修改內文被檢舉的原文內有截圖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7-11-28 05:14:10
※ [本文轉錄自 Sub_DigiTech 看板 #1PjmOyF5 ]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看板: Sub_DigiTech
標題: Fw: 修改內文被檢舉的原文內有截圖,上篇修改後原文。
時間: Tue Sep 12 05:55:06 2017
※ [本文轉錄自 MobilePicket 看板 #1Pdg4037 ]
作者: asdf3164 (小安) 看板: MobilePicket
標題: [檢舉]
時間: Thu Aug 24 17:48:46 2017
看板:MobileCOMM
違規ID:nk950357
違規文章代碼:#1Pc8cyCw (MobileComm)
違規內容:
http://i.imgur.com/pomW9Zy.jpg
已人身攻擊
造成討論者不舒適
煩請版主水桶謝謝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6-08-24 21:00:00
fine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6-09-12 07:12:00
到底是要不要處理勒,這很難嗎?????照kblover的標準這可以判兩個,一個人身攻擊一個修改文章規避板規,合併沒有個兩年也有一年kblover只說了4個字叫做fine?我他媽真是黑人問號同篇討論判決的一大堆,其他篇一樣討論的一大堆只抓著asdf的一句話,桶兩年,到底是他媽難處理在哪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12 10:55:00
kblover本來就是很針對我...唉討論判決就水桶根本不合理,台灣人民能不能討論法律判決可以阿請刪除此板規並解除水桶或水桶人身攻擊者nk謝謝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6-09-13 05:08:00
此版版主要我轉錄原文,我也轉錄了。也轉錄跟我同樣情況修改文章,不同情況的判例。看如何判斷版主忙我可以了解,希望也不要拖太久來判斷是否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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