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組務判決#1QL3viyQ(Sub_GMobile)應予撤銷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8-01-13 15:08:21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yoyodiy5566
被申訴人:elmocc01
看板/群組:PokemonGO (Sub_GMobile)
申訴訴求:#1QL3viyQ (Sub_GMobile) 判決應予撤銷
申訴內容:
一、程序部分:本件確屬「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理由如下:
1. 板規之最終解釋,宜由公正客觀之準司法機關執掌。
(1) 板規由板友共同決定,但日常執行及解釋板規者是板主,執行結果如「水桶」
等,可視為行政處分。
(2) 對行政處分不服,向小組長(看板的上級機關,性質上仍然是行政機關)提出
申訴,可視為訴願。
(3) 對訴願結果不服,若無法向準司法機關提出行政訴訟,則板規僅由行政機關解
釋,容易發生行政機關恣意解釋而無人可以制衡之情形。
(4) 以本案來說,板主對處分人曾說過「通融」及「赦免」等字眼,小組長則在判
決中建議板主「量情適當放寬懲處程度」,這些字眼都不應出現在行政機關執
行法規的文字中。板主的工作是執行板規,若板規過度嚴苛,應建議修正;但
縱令板規中存在「裁量餘地」或「判斷餘地」,板主或小組長的處分仍不可逾
越板規授權的範圍,更不能憑己意決定是否「通融」、「赦免」或「適當放寬
懲處程度」,否則容易發生裁罰標準不一或板主恣意執行之弊端。
2. PokemonGO板規2-4-3規定不清,解釋易生爭議。
板規2-4-3規定如下:
  本板禁止 使用/討論/推廣 模擬器、Fake GPS、異地代登、修改遊戲數值之軟體、
複數帳號、需要登入PMGO帳號之非官方程式、利用系統漏洞等,
以上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之方式
違者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非更動遊戲內容之輔助app不在此限。
  需登入遊戲帳號之網頁及輔助app不禁止,但不鼓勵使用。
其中所謂「異地代登」、「複數帳號」無明確定義,被判決水桶的態樣不一,已
發生多次爭議,參見小組長判決中對板主之建議。
3. 板規2-4-3的解釋,應回歸立法理由。
(1) 板規禁止「非常規方式」,係為維持遊戲之公平性。
PokemonGO遊戲公司對模擬器、Fake GPS等所謂「非常規方式」雖未徹底嚴格管
制,但一般認為該公司不鼓勵此等「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原因在於:
PokemonGO係一款虛擬與實體結合之遊戲,遊戲公司鼓勵玩家親臨現場,以真實
GPS訊號提供給伺服器,用以確認玩家位置,並於虛擬遊戲中呈現對應的場景。
以「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之玩家,不必「親臨現場」,即可透過假的GPS訊號,
或藉由他人於異地代為進行遊戲等,此種「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之行為,係以
較簡單之代價,輕易取得正常玩家費盡苦心(例如長距離步行,甚或搭機出國)
才能取得的遊戲成果。複數帳號,則係一名玩家透過不同帳號取得更多遊戲之
成果,或以俗稱「小帳」之帳號,協助主要帳號取得「道館佔用」等遊戲成果。
故以「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係破壞遊戲公平性之行為。
PokemonGO板本於此原則,訂下板規2-4-3,雖較遊戲公司更為嚴格,但確係基
於維持「遊戲公平性」之立法目的。
(2) 在板規未修正放寬裁罰規定前,板主應透過行政處分或解釋,公開自己對於板
規2-4-3 的見解,且應回歸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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