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ub_DigiTech Honorguard06 判決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8-02-12 20:12:09
由本案提供之相關證據及申訴人之說詞
組務方面難以完全證明該圖片與申訴人之關係
恐有誤判之虞
(證明實際真偽已超出本站賦予板務人員之權限)
本站亦提供其他救助方式
請申訴人至本站看板警察局 Board-Police 板
依照5-2-D檢舉該使用者之違規行為
或申請鎖定文章避免其他人士閱讀相關文章
可參考 #1QFeHELb (Board-Police) 之類似案件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申訴案
: 申訴人:P55555
: 被申訴人:Honorguard06
: 看板/群組:Sub_DigiTech
: 申訴訴求:
: 不適任小組長職位,警告後拔除職位
: 申訴內容:
: 1.
: 本人檢舉Sub_DigiTech板面違規,多人在組務板面公布本人之個資和照片
: Honorguard06接獲檢舉後,多日擺爛不願意處理違規,
: 經本人申訴和群組判決後
: Honorguard06持續不願意處理板面違規,
: 持理由表示需證明該資料為我本人,才願意處理
: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檢舉之內容中個人資料為我本人之資料
: Honorguard06拒絕執行群組務判決處理板面違規並刪除本人之個人資料內容
: 已經造成本人權益受損
: 本人認為Honorguard06已經當然不適任小組長職位
: 2.
: 以下轉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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