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四] Sub_Strategy 小組長判決不當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20-11-10 23:37:41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InnGee (禰豆子)
標題: Re: 不服 #1VdOrJpr (Sub_Strategy) 判決
時間: Tue Nov 10 23:11:44 2020
本案調查階段,經與時任小組長了解後
在開盤當下時任小組長已私下與開盤之板主溝通並予以制止,
故無公開紀錄。
另本案與來信中所提之案件有所不同之處在於
板主群申請增開樂透程序中,
板主群已於6/26完成全體附議,且實際開設日為7/4,惟7/11由群組長核可通過
於前次判決中已敘述 "提醒板主群請於預計開設日前3至7日完成程序"
經檢視本案相關時程,板主群已依前次判決文提醒之時程辦理相關程序,
可認為於本案中板主群已盡相關職責,後若群組長同意亦可追認其增開效力,
惟癥結點於群組長核可增開樂透案之時間點較為緩慢,
但不應因此緣故影響板友參與樂透之權力
故本組認同板主群於本案之作法,在已依前次判決文提醒之時效提出相關程序,
並全體附議完成情況下,
不應再為保障板友參與樂透之權利而遭受處分。
此為與檢舉人舉例之案件不同之處,
故判決文中所述之"不重複處分"判決,為各種考量下之權宜之計
若檢舉人再有不服,可再行上訴至群組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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