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sub_gmobile小組判決

作者: oz5566 (阿康)   2022-09-11 07:44:59
沒選擇項目不受理
選擇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特殊事由乃是因為小組長瀆職 判決出現重大明顯疏失
希望群組長能介入重新審判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不是板務案件申訴到組務板稱為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必須是組務板"發生"的事情)
也就是說你的案件有提到任何一般看板的話不受理
申訴人:oz5566
被申訴人:maxliao
看板/群組:Sub_GMobile
申訴訴求:1.請群組長糾正小組長違反規定的判決 (例如違反[公告] 多重帳號簡易認定
受申訴後之處置方式)
2.對小組長做出懲處 3.評估小組長是否還適任
申訴內容:
第一點
根據精華區 z-1-15
[公告] 多重帳號簡易認定受申訴後之處置方式
引用如下
#1LcFJBGK (BoardCourt) :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由於兩項規則所規範之事項有重疊之處,經小組長討論後,決定終止群組規層級之規定,
而以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務站長公告之處理方式為準,以避免混淆。
未來本群組內,板主自行認定分身帳號並據此認定進行板務處分受申訴後,
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在帳號部公告結果前,由小組長裁定板務處分是否停止執行。
爾後若經帳號部認定確實為多重帳號者,板務處分不額外加重。
引用結束
然而小組長的判決完全沒有照這規定來 #1Z53K3Ob (Sub_GMobile)
若此判例一出 是否sub_gmobile 以下看板的板主都能擴權隨意水桶沒違反板規者
不用經過分身判定
形同帝王條款 反正sub_gmobile小組長經過申訴也不會照規定處理?
此事事關整個手遊小組的公益
茲事體大 還請群組長能介入糾正
第二點
小組長maxliao除了不照規定判決 經過群組長提醒(見 #1YyvgqNI (ComGame-Plan))仍故
意拖延至水桶結束
#1Z53K3Ob (Sub_GMobile) 違反自己的承諾 #1YzdQK6b (ComGame-Plan)
是否有息事寧人? 觀察maxliao最近過往判案幾乎都是拖到水桶結束
這已經不是小組長第一次被群組長提醒 (見 #1YYCb8Cs (ComGame-Plan) )
其中 #1YzdQK6b (ComGame-Plan) 承諾8/31辦的積案
8/17 aizouyan □ [申訴] 不服Mobile-game看板Matung版主之判決
#1X6wktJg (Sub_GMobile)
已經拖延超過一年
小組長的作風讓申訴者即使沉冤昭雪也不可能回復使用者的水桶
形同讓申訴無效化
小組長這樣辦案已經有重大瑕疵 請群組長糾正
第三點
小組長判決主文提及的板規
"
C項
視情況處水桶30日以上,情節嚴重者退文並處以無限期水桶。
1、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2、 經板主群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3、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
oz5566並沒有違反 版主所稱乃是用分身條款水桶
小組長不知道是否有仔細看過申訴人申訴文與板主的回覆
mihoyo版並沒有分身條款
退萬步言 即使帳號部能認證oz5566確實是mihoyo的分身
在oz5566並沒有 1、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2. 經板主群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3、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的情況下 也不能水桶oz5566
綜上三點 我認為小組長判決有重大缺失 違反規定,故意拖延判決,沒有仔細閱讀申訴人與
版主雙方答辯
草率做出判決
其中違反規定與故意拖延判決更事關整個手遊小組的公益
還請群組長能介入撥亂反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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