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104年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總獎金162萬

作者: jisi82214 (Jisi)   2015-09-10 22:10:10
1.競賽期間: 2015年09月01日起 至 2015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2.相關資料網址:http://www.topwin.com.tw/nativelanguage/index01_1.html
3.對於本競賽的概略介紹:
●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與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包括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其他民眾。
●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4,500字以內。
(三)短篇小說:1萬3,000字以內。
●獎勵方法:「閩南語及福州語」與「客家語」兩組各類錄取前3名各1名
(一)現代詩:
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二)散文:
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三)短篇小說:
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2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第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
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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