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NBAEasyChat版 注意案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2-11-26 10:30:33
: #1Fp_7wMr (Sportcenter)
: 「...調查過程中,
: 發現籃球群組有諸多將板外私人恩怨板內化的行為。
: 雖然未必盡如willyt其人有公器私用之嚴重違規,
: 但許多看板討論非該板事務的風氣盛行,
: 除了違反看板討論宗旨,也形成私怨流竄的溫床。
: 在此必須重申,國家體育場各看板雖允許討論看板公共事務,
: 但範圍謹限於「該板內的」公共事務,
: 討論、評論他板事務將對群組討論風氣造成嚴重影響,
: 屬於嚴格禁止事項。」
: 本標題所謂「該板事務」以「該板討論宗旨」與「該板板內公共事務」為限。
: 除「SportService 事務 Σ國家體育場服務台」中之公務看板
: (即組務板、申訴板、連署板等三類)外,
: 一律不應開放討論、評論他板事務,
: 以避免私怨流竄、或形成公器私用之溫床。
: 國家體育場多數看板均為基於迷文化而成立的看板,
: 其間所具有張力自不在話下,
: 討論他板事務情況、或將板外恩怨內部化的狀況不加管制,
: 將嚴重影響討論風氣、也對真正想專注於討論主題本身的使用者感到困擾。
: 希望所有板友能多所節制,
: 板主也能多加約束。
所以?討論板友也叫他板事務?
是啦 無線上綱的話是算啦 畢竟他們在其他板也算他板板友
結果說到底還是你自己看不過去而已
到底有哪一條規定說不行討論板友?
不是說法理情嗎?
法理上我都認為可以討論
既然你也講不出為什麼不能討論
所以你現在是直接跳過法和理嗎?
: 再加上版主勤務規範v2.0
: 第二條 版主需處理任何有關人身攻擊和跨版爭議之版務工作。
: 人身攻擊則為任何影射真實資料和ID和台灣籃球相關人員之人身
: 攻擊和諷刺、辱罵、挑釁行為等。
: 跨版爭議則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爭議(包含擷取發文/推文批評
: /批評其他板板務/或利用職權挑釁/由小組長認定之爭議)
: ,進而用至其他無關之板上,企圖營造挑戰、主持版上一切之行為。
: ===
我不懂你一直貼這條是想說什麼
截取推發文那段嗎?
截取本版推發文會造成跨板爭議我也是第一次聽說
還滿酷的 那要不要多加一條以後籃球群組禁止使用推文的簽名檔?
還是你分不太清楚什麼是轉文推文發文
想拿來跟我講轉文的事?
原PO不反對轉文也不能轉?
LIN板沒有禁轉出文章 本板也沒有禁轉入文章
還是現在要轉文要先問過小組長?
你這一條這麼長一串 只會貼了跟我說都不處理
誰知道你貼這幹嘛?
: 2.我一開始不會嚴正要求你=/=我認為你的行為合乎群組長要求的法規
: 若你持續不肯處理後續問題 組務會直接認定你不肯處理
: 直接做出處分
: 3.你一再強調"你有處理",而目前組務看到的是"違反"版主勤務規範的文章還是存在
: 版面,你若認真點我沒有必要刁難你,可是你回應問題和解決事情的態度就不是這樣
: 籃球群組小組長 joh
我跟某人不一樣不會因為有人講所以就去處理
我有處理的都在資源回收桶
留下的就是我認為沒事的
我認為沒事就是沒事
幹嘛還要我自己去接受你的看法
那到底要板主幹嘛 反正都照你的思想走
直接給你當全籃球群組板主不就好了
我講的出哪些地方我認為沒事(我也跟你講完了)
我也不懂我解釋完應該就叫處理完了
為什麼還是要冠上未處理?
一定要都刪掉才叫處理?
我板規組規站規找不到任何一條我應該刪除那些文章
難道因為你個人情緒我就被迫要刪?
這已經是濫用職權了
刪掉到時候我又被檢舉利用職權挑釁
檢舉人光是要詢問我刪文原因我都無法舉證了
我幹嘛去做這種自討苦吃的事?
還是說我都照你說的做到時候有人質疑我就說是小組長叫我刪的?
你同意我就OK啊
只是到時候換你被檢舉濫用職權我可保不了你
你要不要直接講講哪裡你認為有問題
只會貼組規跟我說去處理我實在無法跟你繼續溝通
你組規定的這麼雜項
一條規定可以包含人身攻擊和跨板爭議
我還要自己去想是哪個舉動違反了哪一條的其中哪一項?
如同之前所說 向上檢舉要舉證
向下指派任務不用?有這種事?
你真的知道你現在在什麼職位做什麼事嗎?
一句"違反"卻無法舉證違反的部分?
要拔請快
拔完之後我們再來討論籃球群組要不要全部禁止轉文的事
畢竟你最有意見的就是轉文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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