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請板主協助將原文貼到此處
: 並說明累積判罰之原因與加重之法源依據
使用者違反下列板規
[文章違規]
(2). 挑釁、謾罵(引戰):
含人身攻擊、歧視、侮辱、挑釁等這類文章屬於引戰。文章劣退,水桶一年以上,
若檢舉人有提供相同IP之ID,一併水桶處置。
上面轉貼的兩篇文章,第一篇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42573700.A.5D8.html
此篇為犯板規被水桶之文章。
第二篇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42573751.A.1D7.html
這是使用者早在5月時,發表在板上的文章,當時看他註冊時間不長,發表文章不多
(不到5篇),認為使用者可能只是PTT新手,所以沒有加以警告或水桶,只有刪文處理。
直到7月他發表第一篇所示違規文章,在查詢過往記錄時,有發現這篇被刪除的文章
,所以決定加重處分。
之前的判決記錄,來鬧板、引戰違規重大的,我是直接拉到10年刑期。
早在他發表這次水桶文章之前,板上就已經吵過幾次了,也有幾位小牛迷過來發表文章,
說明小牛隊的為何只能給這麼少的薪資,也跟板友吵起來了。我刪文存精華區,並且發
文請大家稍安勿躁,大家也都了解了。之後的討論也著重於其他方向。
此時他來發表文章引戰,加上處理時查詢記錄,發覺前一篇文章也有類似違規,所以
才判這樣的刑期。
如果還有疑問請提出我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