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ackland 信箱]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標題: Re: 申訴&請板主說明水桶理由
時間: Thu Sep 24 21:32:51 2015
※ 引述《yangmie (楊咩)》之銘言:
: 您好,
: 這邊認定您短時間發的兩篇文章都沒有實質要討論的內容, 認定為灌水文,
: 所以水桶處理, 謝謝
: ※ 引述《Lackland (拉克蘭)》之銘言:
: : 請台籃板板主說明本人遭水桶60日之板規依據及理由
: : 本人並不認為公告之該二篇文章有違反板規情事
: : 請版主回應 感謝
: : 此信將成為向上申訴依據
請板主退還兩篇文章
以便成為上訴依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