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申訴NBA版版主Hijikata站內信

作者: blue999 (FLY)   2015-12-13 09:29:20
※ [本文轉錄自 blue999 信箱]
作者: blue999 (FLY)
標題: Re: 哪點違反板規?
時間: Sun Dec 13 01:07:31 2015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ue999 (FLY)》之銘言:
: : 每篇情報 都有附註英文譯名 及 連結
: : 哪裡違反板規的地方? 請說明
: 是要把中國譯名替換成英文譯名
: 不是加註在後面保留中國譯名
第一你既不是用上面你說的 "替換" 也不是用 "刪除'
而是用 "使用" 這字眼
請問我有沒有 "使用 英文譯名? "
這簡單的中文邏輯 你應該懂吧?
我不是在找麻煩 而是我本來就以為 有用英文譯名就可以
沒想到你的意思是 替換
但我想這應該不是可歸責於我的事由
你們板歸用語的問題 而胡亂水桶別人 是否太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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