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板主Hijikata 之判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3-19 23:53:4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 請Hijikata板主說明判罰和累計的板規依據。
: 2016/2/20之文章 [情報] Delonte West光腳在街頭徘徊
: 內文並無關兒子/父親等議題
: Wizz以「哀 兒子吃香喝辣 差點變成繼父的流落街頭」此離題推文違反NBA板規3-2
: ※三、發文/推文限制※
: 二、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 且觀察過去公告紀錄或推文紀錄 提到「父親相關」的離題推文方式並非首次
簡直胡扯
你第一次判是引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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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有相關Kobe Bryant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性侵疑雲之內容,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等等。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其他字彙可由板主判定或查察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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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指違規文章根本就不是LBJ的新聞,是WEST生病的新聞
法律原則禁止事項是明示其一排除其他你懂嗎
「內文」「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相關在哪?
推文有人提到LBJ,關我屁事?我沒有義務要把別人推文看完才能推文。
結果我抗議之後你又偷改成引用3-2維持原刑度
那就是先射箭才畫靶阿
想用版主解釋空間比較大的條文混過去亂判喔?
: ===================
: 2/05 zerohero □ [公告] mush24 kb81 airphone cpks VVizZ
: #1F9qtizG
: 推 VVizZ :全隊都是爸爸 好難打 01/31 21:38
: 推 kazake :Miami LBJFathers 01/31 22:48
: 推 Mydick :新隊名: MIAMI FATHERs 父親節有主場贈票活動 02/01 14:05
: 各警告一次
這篇是2012年的
: [轉錄] Stephon Marbury:Kobe的心智比LeBron堅強
: 推 VVizZ :KOBE:我只有一個老爸打NBA 他有幾個? 06/16 12:10
這篇版面上根本就找不到了
奇怪你是哪裡挖出來的
你是不是暗戀我還是偷偷收集我的作品?
: Re: [外絮] LBJ情歸何處
: West加入快艇的夏季聯盟
: 推 VVizZ :亞父怎麼去了快艇 07/08 09:29
這篇是2014年的
你引用幾百年前的發文(而且只有一篇受罰)作為先入為主的認定基礎?
條文不會看嗎
我引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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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罰則※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個月,四犯者水桶四個月,五犯者水桶半年,
  依次累加,五犯以上者,每增一次則以水桶半年計,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
  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任何板友之違規,扣除進桶時間外,每三個月內無違規之情事,則違規可消去乙次。
(例:某板友於2013/1/1因違規進桶一週,倘若於1/8出桶後三個月皆無違規,則可自
動消去乙次違規。)
(註: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罰責,板主有權不採納。)
  Live文、置底閒聊區得以從寬認定,但行為嚴重者應以辦理之,以質和量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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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識字嗎?
麻煩你解釋一下「自動消去」四個字什麼意思
zerohoro版主判警告的那篇是2012年
請問你今年是幾年?
三個月可以「自動消去」一次我可以消去幾次?
更何況你上次(2016/1/7)判決一個月理由是
文章代碼(AID): #1MZPno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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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於推文中有以讓球員受傷之引戰言論 並同時有離題與挑釁球迷行為
違反板規三-二、三-三 以受傷相關為引戰言論視為特殊情況的惡意違規 加判罰違規一次
合計為2+1=3 判決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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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如改判理由中引用前判的部分
而是直接以同一篇文章的推文就判了
同一篇文章的發言是連續性的
憑什麼同時使用競合關係的3-2跟3-3
明顯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還任意使用特殊情況條款直接變2+1=3????
很明顯就是逮到機會就亂判嘛
: ===================
: 判定Wizz違反板規3-2 且並非首次以類似言論離題推文違反板規 又有分身相關之情事
: 累犯行為以特殊情況論處 再加重計違規1次 合併計算: 3-2 + 加重計違規1次 =2次違規
: 已於公告中說明
這理由又是狗屎
從3-11偷改成3-2
至於離題
我之前有檢舉過其他人離題推文
你有照相同標準處理?
(檢舉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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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rry1想買都買不到唷 02/17 21:44
: 反觀丟outlet滯銷賣不出去的墨鏡鞋 02/17 21:44
: 無法接受Curry趕超Kidd XDD 02/17 22:23
: 上次才因為講暗示要Curry受傷的言論被水桶的Kidd板 02/17 22:23
: 板主,這次找機會又針對Curry意外嗎? 02/17 22:23
: 話說nike也一直沒幫Kidd出人型logo阿,建議可以 02/17 22:25
: 用打老婆的姿勢還是酒駕肇事的姿勢 02/17 22:25
: http://i.imgur.com/CS7cZY3.jpg 這個剪影不錯吧 02/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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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在討論CURRY跟喬丹地位
結果有兩個人出來攻擊JASON KIDD跟攻擊我
你處理了嗎?
沒有,你說這是言論未達版規審理標準
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
這不叫離題?我就離題?
我2/20的推文有像上面這樣攻擊特定版友或牽扯無關球員嗎?
結果這些垃圾言論照你的標準沒事,都可以
阿不就好棒棒?
我在這裡就嗆明了說
就是你這種人整天護短
放任惡質小牛迷在版上亂嗆人都沒事
我懷疑根本你就是他們一夥的吧
:  ※一、罰則※
: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個月,四犯者水桶四個月,五犯者水桶半年,
:   依次累加,五犯以上者,每增一次則以水桶半年計,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
:   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 申訴人另一帳號VVizz 曾於2016/1遭水桶一個月 換算違規三次
: 依NBA板規分身條款
:  ※四、分身條款※
: 分身與本尊視同相同ID,一律同罰。施行細則見下:
: a.分身續犯者,採兩者帳號已累積最大刑責與以累加.
:     例如本尊累積水桶四個月,分身再犯另外犯行即加重為水桶六個月.
: 計算為 3(VVizZ)+2(WizZ)=5 WizZ = VVizZ 判決水桶半年
VVizZ的部分該消除記點的沒消除
2016/1/7那次亂算亂判
造成我一時不查版規白坐了一個月冤獄
本來想說已經出桶了懶得打申訴平反
結果你用冤獄判決基礎再做我一個冤獄?
2(WizZ)的2哪來的
第一次判決跟我版主申訴後改判都是3(VVizZ)+WizZ=4
小組長發回更審後變成2?
1憑什麼變2?
胡亂動用特殊情況條款
什麼叫特殊情況?
這麼剛好被你判這兩次都特殊情況?
使用累犯條款已經加計了其他ID的違規點數了(雖然那次100%冤獄)
還可以再用特殊情況疊加上去??
同一錯誤判決基礎上還刑上加刑,你以為你是土皇帝喔?
我哪裡得罪你?挾怨報復也沒這麼誇張吧
第一次冤獄直接1+1+1=3
第二次冤獄3+1+1=5??????????????
不會當版主就下台啦
: 以上
以上亂判一通自己摸著良心(?)
看看你是不是亂判啦
另外我質疑2/20那次被檢舉屬於不合法檢舉
根據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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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檢舉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但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相關證據,檢舉時以私
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檢舉人亦不得檢舉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處理完畢,再行檢舉下一封.
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版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違者永不再受理相
 關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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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舉信發送時間不是2/23以前
那檢舉根本就應該諭知不受理退回
你拿出證據來證明是合法受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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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H版主根本任意解釋版規
濫用版主權利
造成本人兩次冤獄
相關事實及本人抗辯理由已經很明確
希望小組長可以秉公處理勿枉勿縱
NBA版風已經夠爛了
不能讓這種只對某些人護短的爛版主繼續作威作福下去
另外我在這裡檢舉兩個違反申訴版規
非申訴案件相關利益人卻在申訴文中推文挑釁
請小組長一併處理以儆效尤
文章代碼(AID): #1MuYSpxY
推 PaulDavis : X4 3/11 VVizZ□ [問題] AlphaGo可 69.36.65.214 03/11 23:03
→ PaulDavis : 現在又換棒球板被噓囉~ 69.36.65.214 03/11 23:03
文章代碼(AID): #1MwxxFmi
推 kuluma : 被水桶的挺被水桶的?連小組長都嗆? 189.52.165.134 03/1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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