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ID:Banjarvan4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uturewind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一個月
申訴人之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之理由: 1.版主判決文和事證與事實嚴重不符
2.向版主申訴後,版主認同此次事證都可容許,還是維持原判
判決文如下
(長期在特定球員相關文章中,都有離題爭吵釣魚方式之發/推文,
由於事證太多,僅列舉5/15-5/21期間遭檢舉事項,判定違反3-2,3-3屬實)
一、
離題,與事證和事實嚴重不符,幾乎是每篇都一字一句緊扣原文主旨
二、
爭吵,事證這麼多篇,推文底下幾乎是沒人找我吵架,我不是很懂這所謂爭吵引戰
到底是從哪看出來的
唯一一篇有跟我持否定意見的版友,我認為根本沒吵起來
就算真的有算爭吵,一個被永久水桶、一個開分身兩個id都被判罰水桶
顯然我才是受害者
三、
釣魚,幾年下來nba歷屆版主到底有幾個人收過我寄的幾封檢舉信? 我自己印象中是0啦
沒帶釣竿也沒有釣魚的動作,說我在釣魚??
四、
寄申訴信給版主後,n版主認同
「最後你針對其他篇的判罰點認為有所爭議.只針對單篇而言.
你的言論是我個人判罰中屬於灰色的可允許空間
但如果把每一篇合併起來看.其實就有長期針對特定球迷的嫌疑
判罰過往也有類似的紀錄.長期針對特定球隊球迷.
遊走擦邊路線.被檢舉時
板主群就會依量來判定是否為實」
版主首先就承認單篇而言,都可允許了
多篇可允許的就要被罰,是太積極發言不行嗎?
再來我不知道這長期針對特定球迷的嫌疑到底是從何而來
我承認我的確是長期不喜歡Lebron James、Kevin Garnett
但長期針對特定球員跟針對特定球迷完全是兩回事,事證也很明顯我根本沒提到
這幾位球員的球迷
難道不喜歡LBJ 一年可以 兩年可以 超過N年之後,某一天你就會因此入桶?
下面還提到判罰過往也有類似的紀錄,我是沒辦法查被刪掉的公告文
但我印象中,我唯一一次被警告的原因,跟Lebron James、Kevin Garnett毫無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