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請案主提出文中所謂「用眼神向裁判乞求同上半場的垂憐」之佐證,請以客觀、具體,
: 不帶主觀臆測推論之證據為限。
「用眼神向裁判乞求同上半場的垂憐」
我把這句話分兩部分來講,一部分就畫面,一部分就數據比容易解釋清楚
1."用眼神向裁判乞求"
2."同上半場的垂憐"
"用眼神向裁判乞求"
https://youtu.be/_5KfolcQMes?t=9
影片中 球是從LBJ身上正面掉的,明顯他是知道當下球的落點
http://i.imgur.com/OrMouQ9.png
http://i.imgur.com/xrLGbMm.png
所以之後他在地板的迴身動作 明顯是在找裁判而不是在找球
圖片中他望向了畫面中的左側底角,而裁判就在那裡
http://i.imgur.com/BBOq9VM.png
http://i.imgur.com/AlSTTdS.png
https://i.imgflip.com/1hze0g.gif
這眼神應該很容易看得出來是在找裁判,而不是單純的起身動作
而就下面這張圖 可以看出 他當時眼神的方向是對向著裁判的
http://i.imgur.com/1cXyB8v.png
看影片中球掉了之後他後續的動作
沒有馬上起身去追敵方的快攻
也沒有望向隊友去示意回防或搶球
而是在原地找裁判
一般而言,這種正面被蓋鍋
除非是背部直接著地摔很重,不然都是馬上起身追球,不會還刻意躺在地板去望向角落
望向裁判這點
當時部分網友正反雙方也有提出類似看法 並不只是我個人臆測:
推 dl1996876160: 下來還看裁判哈哈哈就乾淨火鍋啊 01/17 14:33
→ smallq: 然我我前面也說了~ 這球沒吹就認了~ LBJ其實也不用看裁判 01/17 17:16
在一次的攻防中失去了球權,第一時間不是找球不是起身回防而是找裁判,不外乎
就是希望裁判能響個哨還他球權;"用眼神向裁判乞求" 基本上我認為是成立的
"同上半場的垂憐"
這場比賽中,上半場的是罰球比是18-3,甚至一度達到18-1
直到第二節最後32.8秒 勇士才又多了2罰變成18-3
而騎士第一節罰了7球,第二節單節出現大量的11罰是在落後15分之後
有看比賽就知道兩邊的進攻模式並沒有差很多
若不是聯盟"在重要的比賽為了不讓比賽持續在大比分差下變難看 ,
而給予大幅落後的球隊多罰球的機會"
我也想不到其他原因讓雙方在這場眾所矚目的比賽中的上半場23分鐘裡會出現
誇張的18-1罰球比,且之後的11罰是出現在球隊落後15分之後;而在這18罰中
LBJ本身就罰了9球,占了全隊罰球數的一半
若不是裁判特別關照垂憐,又怎麼會出現18-1的罰球比?
而其中還有一半集中在同一人身上呢?
基於上敘的數據和情形分析,我用了"同上半場的垂憐"這詞,
應該不算過份
以上就是我對於「用眼神向裁判乞求同上半場的垂憐」一詞所做的解釋
也謝謝給我這個機會做申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