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ID:zzyyxx77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amie810303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水桶半年
申訴人之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之理由:
我在NBA版上發新聞 版規內有一條
6.新聞:台灣新聞(於台灣具實體媒體,電視台、報紙等)
1.文章內需附上文章作者與文章連結,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新聞。
我發一則新聞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204673
莫名其妙被水桶 作者是"體育中心"
而下面框框那一段話是他水桶公告補的 置頂版規完全沒寫
(當初會有這板規 記得是因為大家希望轉來的新聞 至少記者是要屬名
只有什麼自由體育 中時電子 蘋果體育 都是不算有作者姓名的)
版規內還有一條
"不具名新聞若查證出現標題殺人、造神、背離原意的新聞,將逕行刪文。"
代表類似體育中心的可以貼 除非出現標題殺人、造神、背離原意的新聞??
體育中心也算是新聞作者 他可能是一個團隊
版規不完全害我被桶 我要求解除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