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littlelike板主公告總結與群組意旨不符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8-05-05 05:43:57
裁定:
檢舉部份成立
請 littlelike 依組務「說明」修改 #1QwxT-A8 (Badminton) 部份內容
說明:
經查 #1QwxT-A8 (Badminton) 中有下列段落:
此行徑連組務都打算制定新版規來限制信件的數量和內容
我再此申明,若往來的信件並未謹言慎行,彼此互相尊重,達騷擾程度
版主有權不予回覆,直接在組務上回應群組長
1.標示為綠色片段並不全然正確。
組務於 #1QwsPtuS (CourtGeneral) 中所述要新增的板規已經於該文中說明
與限制信件的「數量」無關
僅是說明呈現於板面上的溝通證據,內容必須適宜
若是雙方當事人於溝通進行中有言行不檢的部份,組務有權依板規處份
ps:
板規第四條僅規範「違反案件審理規定」部份,而溝通信件的規定在「案件受理標準」中
所以特別補注確保執法時有依據
從這個角度講檢舉人之「公告內容與群組意旨不合」部份成立
意即
組務並無打算制定新板規來限制信件數量
組務並無裁定檢舉人因之前申訴案件與板主溝通信件為騷擾
2.根據 #1D_kywse (CourtGeneral) 判例
若使用者與板主進行第一階段申訴時,有言語暴力或其他類似情事
於申訴過程中,在溝通信件張貼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提出檢舉
組務會再根據信件內容予以處份
因此原 #1QwxT-A8 (Badminton) 中紫色片段亦不全然正確
板主應回應申訴人不回應之原因
並在申訴人提出申訴之後向組務提出檢舉
若申訴人遲遲不提出申訴而一直溝通,可以
a.直接至組務板提出檢舉
b.參考 violation 板判例提出檢舉(不鼓勵)
另外,到組務板上回應的對象是「小組長」,不是群組長 ~_~
3.至於檢舉人提出之「將溝通行為侮蔑為「騷擾」,利用公告之名,行攻擊板友之實」部份,於下週繼續審理
不過若是板主原本的依據為組務之前裁定之用語,那請板主自行修正即可
組務已於上述第一點中澄清,原 #1QwsPtuS (CourtGeneral) 中並無認定其溝通信件為騷擾
※ 引述《cute320518 (cute320518)》之銘言:
: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看板: BoardCourt
: 標題: [檢舉] littlelike板主公告總結與群組意旨不符
: 時間: Fri May 4 11:55:55 2018
: 檢舉內容:badminton板littlelike板主行事具有爭議性,其公告內容之總結與群組意旨
: 不符,且將溝通行為侮蔑為「騷擾」,利用公告之名,行攻擊板友之實,已直接影響本人
: 名譽,請求更改處理之,謝謝。
: 相關連結:#1QwxT-A8 (Badminton)、#1QwsPtuS (CourtGeneral)、#1Qwu6Enm (CourtSpo
: rts)
: https://i.imgur.com/K4PrvVE.jpg
: 抱歉,此篇發錯板,在此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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