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日前所做出的回應...
#1E2W8fsW (CourtBasketB)
因為版主只剩下QQ人所以他回應就好是怎樣
申訴當時不提已經說要請辭的不好笑
那時候還有阿扣
重點是參與該判決的人員吧
如果說要請辭的不好笑也有參與
那他也是該出來說明
不然你讓一個路人參與判決幹麻
小組長今天這種觀念
那是不是下台前版主隨便亂搞都沒關係?
甚至只要說要請辭 在下次版主出來前都隨便我玩了?
反正不用出來說明嘛
且內文和
#1D_C3QVY (CourtBasketB)
根本複製貼上嘛...
完全無視群組長的發言
甚至QQ人也還是沒有出來說明心證形成過程
小組長就先幫他想好了...
難道這又是新的分身案嗎?
事情至此
加上最近許多案件的處理都被上訴
總版可能一天處理幾百件中會有幾件被上訴
而近期籃球群組相關申訴居然大部分都上到體育群組了...
加上目前已經有兩件被打回籃球群組重審(還可以加上我上任的案件 共三件)
小組長的處理能力可見一般
但就算案件被退回
小組長態度依舊,完全沒有體認到事情的嚴重性
以及因為他打太極所犧牲的我們的權益
我想群組長是不是該考慮一下下一任小組長的人選了?
目前相關規定罷免小組長要以該體育群組的版主過半數同意
但小組長的立場很明顯是偏向板主的
(即大部分維持原判,就算版主隨便解釋也一樣,可參照我和Jefa的案件)
在這種情況下他只要拉攏住這30位隊版+其他相關版面版主的民心即可
而在這之下的一萬多名使用者卻無權決定
就邏輯而言是否太不合理了?
能否開放一般使用者投票罷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