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小組長裁定)不服從NBA板主Hijikata及小組長的判決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8-13 16:02:28
第一,這個 kuluma 因為被視為違規違規而遭懲處的,他口中的「他所指的那篇文
章」係指他被 NBA 版版主刪文的文章。而我連自己被 NBA 版版主置之不理
的檢舉信都張貼出來了。
我根本沒「指」過應該不會很難理解。
顯而易見的事實是,他的該篇文章被刪除與我無關。而他在回應這篇文章前
連我批評的「錯誤資訊」來自於哪一篇文章都沒有搞清楚。
第二,所謂的「一天」是否為誤譯或刻意省略?這問題也沒那麼難解決。既然 kuluma
在說明那篇被刪除與我無關的文章時可以從英文下手,顯見其英文基本識讀
能力應沒有認知上的障礙。
那麼我所檢舉的文章中,他所檢附的 Paul Coro 原文有沒有"he didn't ask
PHX for a 1-day." 的 " 1-day " ?還是 kuluma 要說自己張貼的外電記者
twitter 在你貼出前後又更改了?還是你在張貼出來之前根本沒有注意到自
己引用的譯文跟你張貼的原文網址有沒有相同?
就算是沒注意好了。那你還是在提供錯誤資訊跟錯誤結論阿。
上訴版不是翻譯版,我就舉這麼簡單一個例子,遑論你發文中充斥的「打臉」、
「故意婊」等字樣,如果糾出你把一年合約跟一日合約混為一談,把球員經
紀人作為消息來源,而外電記者對社會大眾發表的澄清扭曲成子虛烏有的「
打臉」跟「故意婊」叫做站不住腳跟「你 kuluma 沒有傳播錯誤資訊」,我
只能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貴是高貴者的墓誌銘。你的資訊是否恪守
翻譯最基本的信達雅原則跟刻意提供惡意的解讀,大家自有眼睛。而內心也
自有一把尺。自有自己的道德法庭。
而這跟太陽隊表現差不差沒有關係,也跟太陽隊總經理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沒
有關係。
跟你發了一篇怎麼樣的文章,事後又怎麼飾詞狡辯有關係。這說明了你是一
個怎麼樣的人,而你的辯駁是否有力,是否混淆視聽,是否具備參考價值。
我再說一次,我批評的是「提供不實資訊來引戰的行為」,而不是不可以說
太陽的壞話──在太陽做錯時。
你還是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吧。我沒有要求任何人都應該喜歡太陽隊,或太
陽隊批評不得,但扭曲資訊,刻意省略原文裡的關鍵字來釣魚引戰,這就是
你的行徑。這真的是你自己的問題,不要覺得別人在沒事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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