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最新規定

作者: geniusjazz (我個版開了!快來!)   2005-12-31 07:15:16
※ [本文轉錄自 S_Service 看板]
作者: geniusjazz (我個版開了!快來!) 看板: S_Service
標題: [公告] 最新規定
時間: Sat Dec 31 07:10:54 2005
宣導 PTT 的最新群組法規。
各位如果想知道 PTT 的任何相關規定,可以去 Board_Law 板精華區。
有關青蘋果樹群組的最新法規,也有放在那邊。
大家也可以直接於此板 S_Service 的精華區裡面觀看。
以下簡述大家最常用的幾個規定,詳細法則請自行詳閱精華區。
一. 連署開班板:
先去 S_Newboard 板連署。任何其他地方連署都算無效!
連署規定為 連署有效人數需為 15 人,且至少 10 人需為該班級同學。
同班同學,請填上座號或學號待查,否則視為無效。嚴禁Multi-ID。
(若各小組另有規定,請依照各小組規定。)
二. 連署好以後申請開板以及任何組務:
(屬於以下各群組的小組長請時常注意該群組的 Service 板)
隸屬於 台北地區高中群組 以下的板,請至 TPHI_Service
隸屬於 桃竹苗地區 以下的板,請至 TCM-Service
隸屬於 中彰投地區 以下的板,請至 CCT-Service
隸屬於 高屏地區 以下的板,請至 KHPT_Service
隸屬於 基隆宜蘭地區 以下的板,請至 JLYL-Service
隸屬於 花東地區 以下的板,請至 HT_Service
隸屬於 補習班聯盟 以下的板,請至 Cram_Service
其他,請至 S_Service。
三. 申請開板需填寫:
1. 英文板名:
2. 中文板名:
3. 類別名稱:
4. 看板位置:
5. 板主帳號:
6. 連署單:(請於下複製貼上)
四. 更改板主:
若有板主請辭,請註明原因,並需本人來申請,否則無效。
若要新增板主,需原板主申請。
若原板主或欲請辭之板主多於一位,需請其他板主來推文覆議。
1. 英文板名:
2. 中文板名:
3. 看板位置:
4. 原板主帳號:
5. 新板主帳號:
五. 其餘規定請自行閱讀精華區之群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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