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作者: writ (大笨狗 我是個笨孬孬-__-)   2013-11-29 20:52:45
以刑逼民真好用 刑法真是大家方便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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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514844&p=1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小楊5311
2013-08-23 12:10 #1
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競爭大,利潤低!目前時下流行的7-11取貨付款為主流.但是對賣方
沒有保障.
常被棄標不取貨付款.而運費60元的損失要自行吸收.
經過幾次棄標後.這次決定要走法律途徑,GOOGLE後決定以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提告!在
報案過程中,員警一直以消費糾紛,及不成立來打發我,但是我就是堅持提告,事非對錯不是
你員警可以決定,是由檢察官來認定是否起訴,員警只要受理就好.於是案子轉到中平派出
所,終於有正義員警願意受理,完成筆錄.
那位惡質買家,被員警致電後,馬上打電話給我要求和解,之前聯絡他3次都說會取貨,後來
電話都不接或掛電話!我當然不接受,你就是乖乖從台中到台北做筆錄,不來就由法院開拘
票,一次兩次就通緝了!
買東西取貨付費天經地義.取貨付款後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協調.我的賣場上千評價都是100%
正評,十多年來無任何負評.用心對待每一位買家,在目前網拍市場消費者意識抬頭情況下,
自認情緒管理沒有任何不當.上千位交易中不乏千奇百怪問題.我還是盡量解決.退貨退款
都OK!只要是賣方該負責的都好商量.維持100%滿意度.
我要的不是60元,而是一個買賣正義申張,以此案例讓一些亂搞網路賣家的人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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