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讚七魔警係七俠 撐警律師曾當差涉虐犯

作者: Sparkle001 (Sparkle)   2014-11-06 00:24:20
讚七魔警係七俠 撐警律師曾當差涉虐犯
http://hk.dv.nextmedia.com/actionnews/hit/20141105/18924201/2005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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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律師 曾當差(警察)涉虐犯


■撐警律師陳永良於80年代任職督察。


■七警上月在金鐘清場時涉將佔領人士曾健超帶到暗角毆打,現被停職。
【雨傘革命 第39天】
【本報訊】前日有份發起律師默站抗議佔中的新民黨常委陳永良律師,最近以「拯救七俠
五義於水深火熱中」之名組織律師團,協助涉於「暗角」毆打示威者的七警。這名撐警律
師原來曾當差,更在80年代涉與12名同袍以大鐵鎚揼背脊、灼燒下體等酷刑向疑犯逼供。
案件轟動一時,警隊內部稱他們做「十三太保」。陳昨回覆本報查詢稱:「嗰件案已經係
過去咗,經過審訊之後,全部罪名不成立。」
記者:張婷婷 林偉聰
陳永良昨出席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時,主持人讀出一段Twitter訊息:「各位放心
,我將組成律師團,拯救七俠五義於水深火熱中,已經約好見面,為其提供法律意見。『
儆惡懲奸,忠肝義膽』,這八個字從我1974年宣誓入警察學校的第一天,便牢記心中。陳
永良律師上。」
陳永良在節目表示,「七俠五義」是有關警員簡稱而已,強調「法律一日未定罪,大家都
唔可以話佢哋有罪」。陳永良在前日發起律師默站反佔中後,本報昨收到多個報料,指他
於80年代曾與多名警務人員涉嫌向一名毒販濫用私刑,在高院接受審訊,其後獲陪審團裁
定無罪,有指涉案的13名警務人員被飭令自動辭職,指陳或因自己當年的經歷,故對七警
特別同情。
時任副處長要求自動辭職
本報翻查當年的報章報道發現,有關案件發生於1986年9月初,時任高級督察陳永良擔任
主管的一隊特別行動組,進行緝毒截查工作時,探員把疑人載往九龍城樂富公園。陳永良
曾離開現場,受害人則被人隔着檔案夾,以大鐵鎚打背部、將打火機燒過的金屬物件,灼
燒受害人肚腩和下體。兩小時後,警才載受害人返回黃大仙警署扣留。
該名有多次吸毒、行劫案底的受害人作供時曾指陳向他表示,「最憎人運毒」,隨後打他
心口兩下。受害人在警署投訴被毆送院,留醫四日,當時的警察投訴科接手後,發現13警
口供一致,陳又曾聯絡協助警方誘捕受害人的毒販,恐嚇叫他向投訴科取回證供。13警分
別被落案控以毆打、傷人、非法禁錮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六項罪名。該案經過70日聆訊
,至1988年1月21日,陪審團一致裁定13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有退休警務人員憶述,當年陳永良駐守九龍總區刑事調查隊,事件曝光後,「警隊內部叫
佢哋做十三太保,陳永良冇份參與施以酷刑,但就被指知情不報,並想遮掩事件」。
案件因技術問題,被告被判無罪釋放,「當年證人供詞不一致,加上陪審團同情被告警員
,認為佢哋都係為咗做嘢,結果判佢哋無罪。」其後由當年的副警務處長下令要他們自動
辭職但沒進行紀律聆訊。
本報昨向陳永良查詢,他強調是自己辭職,沒收過警隊高層要求自動辭職。「我哋個個都
係被證明係清白,經過審訊之後,全部罪名不成立,全部返番工」。他不評論是否因為以
往的經歷,而對有關警員特別同情。
獲警隊獎學金入讀中大


【本報訊】新民黨成員、律師陳永良曾接受《中大校友》訪問,透露投身警隊的經歷。他
1974年中學畢業後投考見習督察,因面試視力不合格,不獲取錄。他其後考上警員,被派
駐軍裝部,做過巡邏、報案室等部門,三年後升為見習督察。1981年,陳永良以自修生身
份在高級程度會考取得佳績,並且成功申請警隊獎學金,入讀心儀的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
學系,是首位員佐級出身的警隊獎學金得主,取得獎學金後,他曾憧憬「將來前程似錦,
步步高陞」。
或為從政鋪路
他形容四年的大學生活令他開拓視野,當時聯合書院院長陳天機教授對他啟發最大。大學
畢業後重返警隊,當時他思考去向,「我應該繼續在警隊工作,還是到新領域中發展?」
1988年,他決定離開警隊到英國修讀法律,1994年成為執業律師,並於1996年與中大校友
李敏兒合資開律師行,是警務督察協會的義務法律顧問。
陳永良受訪時表示妻子也是督察,而有認識陳的資深警務人員形容陳為人保守,近年加入
新民黨,今次高調撐警或為步入政壇,知情人士透露:「唔排除佢想提高知名度,為明年
區議會選舉鋪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105/1892420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105/1892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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