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通篇演說都是空洞
但小英演說中 兩岸關係唯一提到的實際法律依據
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也算是規範兩岸法律關係的政治宣示
希望阿共聽懂
國台辦聲明假裝不滿意是一定的
但希望打壓行動暫時停止
依小英總統政治宣示兩岸法律關係就是照
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走
=台灣大陸同屬中華民國
=台灣人大陸人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我們都是中國人
獨派不要再吵鬧 施政主軸依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走
大家再糊里糊塗過個四年好不好?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