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振清語中評:宋身份符合APEC備忘錄?

作者: PigIsBignana (臺撓)   2016-10-14 17:22:34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 束沐)臺當局日前正式宣布,由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擔任
蔡英文特使,並偕女兒宋鎮邁共同出席APEC會議。對此,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臺灣
研究院副教授鄭振清在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臺灣參與APEC峰會人選不僅受到19
91年諒解備忘錄、1993年西雅圖模式的約束,而且還與兩岸政治互信密切相關。目前,
由於臺灣民進黨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大陸對臺灣當局沒有政治信任,因此我方參
與APEC只能嚴格依照諒解備忘錄與西雅圖模式處理,據此來看,宋楚瑜並不符合上述條
件。
  APEC模式具特殊性 諒解備忘錄與西雅圖模式是前提條件
  鄭振清首先對中評社分析了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六種模式與參與APEC的特殊性
。他介紹,參與APEC是屬於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一種類型。30多年來,在一個中國
原則下,已經形成了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六種模式:APEC模式、亞行模式、WTO模式
、奧運模式、科聯模式和WHA模式。他表示,這六種模式在國際組織本身的政治屬性、區
域屬性、兩岸申請參加的順序與名稱上都存在區別。
  “其中,APEC組織是非政治性、區域性的國際組織”。他說,兩岸之間早在1991年
韓國舉辦APEC的時候,就產生了兩岸參與APEC名稱、身份的問題,當時在韓國的協調下
,大陸和臺灣同時與APEC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備忘錄說兩岸同時申請加入APEC,大陸以
CHINA名義參加。臺灣以CHINESE TAIPEI(大陸翻譯為中國臺北,臺灣翻譯為中華臺北
)名義參加。他介紹,1993年在美國西雅圖舉辦APEC時,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倡議舉
辦領導人非正式會晤,“當時中國就和 APEC達成了另外一項協議,被稱為‘西雅圖模
式’,也就是不邀請臺灣領導人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晤”。
  “所以,從1991年的諒解備忘錄到1993年的西雅圖模式,已經規定了臺灣參與APEC
的名稱、規格和限制條件”,鄭振清告訴記者。
兩岸政治互信是重要條件 承認九二共識可提升代表層級
  鄭振清對中評社表示,從90年代初到現在20多年間兩岸參與APEC的過程,可以總結
出以下三個特點:第一,臺灣只能派出經濟部門的負責人參與APEC,不得派外交部門負
責人參與,外交部門只能派出司長級官員;第二,臺灣領導人不能參與APEC;第三,臺
灣只能以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與APEC,不能以其它名義參加。
  “除了這些源自APEC備忘錄和西雅圖模式的條件之外,臺灣參與APEC還有一個更加
關鍵條件,那就是兩岸的政治互信”,他強調,如果兩岸在同屬一中的問題上有政治互
信的話,大陸並不反對臺灣方面適當提高參與者的規格,不局限於經濟部門負責人,比
如連戰就曾出席APEC,但當時的前提是臺灣官方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存在政治互信

  除非蔡當局完成“答卷” 否則宋楚瑜難以成行
  他認為,此次臺灣參與APEC仍然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人選是否符合1991年備忘
錄和1993年西雅圖模式,二是人選提出時的兩岸政治互信背景。
  鄭振清對中評社指出,第一,宋楚瑜明顯不符合諒解備忘錄的規定,他並不是臺灣
經濟部門負責人,即便他很懂經濟,處理過很多經濟事務,他也被認為是一位知名政治
人物,他作為親民黨主席還多次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多次在不同場合發表過重要的政
治主張。“從這個意義講,他的身份不符合諒解備忘錄”。第二,如果在兩岸有政治互
信的前提下,大陸很可能不會反對宋楚瑜作為臺灣的代表參與APEC,“但問題是民進黨
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沒有政治互信,所以APEC只能嚴格按照諒解備忘錄和西雅圖
模式來考慮臺灣參加人選的適格問題。”鄭振清對中評社表示。
  “考慮到宋楚瑜本身並不符合APEC諒解備忘錄的規定,他能否得到APEC邀請取決於
兩岸是否存在政治互信。今年的雙十慶典場合本來給了蔡英文一個承認九二共識、表達
善意的機會,但是蔡英文沒有抓住,不僅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反而公開拋出中華民國議
題回擊大陸,要求在缺乏政治互信的背景下啟動兩岸談判。因此,兩岸政治互信缺乏的
問題依然存在,兩岸關係緊張的態勢幾無緩和的空間,宋楚瑜很難得到大陸的特別優待
。”鄭振清說。
http://www.crntt.tw/doc/1044/1/8/6/104418639.html?coluid=1&kindid=0&docid=104418639&mdate=10140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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