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境外消費近5千元 資料將上報官方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08040356-1.aspx
發稿時間:2017/08/04 22:34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上海4日電)陸客海外掃貨的霸氣模樣屢屢登上媒體版面
。不過,以後陸客用銀行卡在海外單筆消費超過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
4550元),銀行就會將資料上報大陸外匯局,以防止海外洗錢。
中國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3日發布通知,發卡銀行8月21日起應報送銀行卡境
外交易訊息。然而外匯局6月2日宣布這項政策時,當時將執行日期訂為9月1
日,今天這項上報政策整整提早11天。
人民網引述「我愛卡網」主編董崢表示,有些國外商家會讓大陸民眾透過倒
賣銀行卡進行境外取現,管制有其必要。但他也說,若長期有超過人民幣
1000元的境外消費,可能會被視為有洗錢嫌疑,將被重點關注。
報導指出以下兩種情況需要上報,首先是大陸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櫃台和
自動提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其次是大陸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
網路特約商店單筆等值1000元以上的消費交易。
有大陸民眾質疑,這項政策是為了防堵資金外流。大陸外匯局相關人士對此
聲稱,透過數據採集,比對銀行卡境外消費、境外取現跟消費者的個人訊息
,主要目的是加強對銀行卡境外違法、違規交易的管理。
為澄清「擾民」的疑慮,該名大陸外匯局相關人士還說,這次外匯局是從發
卡金融機構直接採集相關數據,不涉及個人申報,因此採集標準設置的高低
,不影響個人實際使用銀行卡進行交易。1060804